一九一〇年六月二日(第8/51页)

(35)但是布兰德充耳不闻,还是下河划船了。他的母亲租了一辆车开到河边来了,她身上穿着一套厚厚的毛皮大衣,像是要去北极的探险家,她目送他离开岸边,顺着每小时二十五英里的风速,划过一堆堆像脏兮兮的羊群似的浮冰堆。自从那时候开始,我就坚信上帝不仅是一名绅士,一名运动员;他还是一个肯塔基人。他划着船出去之后,他母亲开车绕了个弯来到河边,在河岸上和他并排前进,车子低速行驶。他们说你简直都不敢确定这两个人之前认识彼此,这个场面就像国王和王后出巡,两个人甚至看都不看彼此一眼,只是在马萨诸塞州并排往前进,仿佛是一对沿着平行轨道移动的行星。

他上了赛艇,开始划动。如今他划船技术很不错了。不过他也应该到这个程度了。他们说本来他母亲让他不要划船,去做那些班上同学没办法做,或是不愿意做的事情,但他这一次倒是很有决心。如果这可以称为决心的话。他坐着不动,一脸高贵冷艳令人生厌的帝王相,一头卷曲的黄色头发,一对紫色的眼珠,一双长长的睫毛,还有一身纽约定做的衣服,他的母亲则在一旁,不停炫耀吉拉德的那些马匹,还有他的黑佣人们,当然少不了他的情妇们。肯塔基州的为人父与为人夫的男人们一定会欣喜若狂,因为她把吉拉德带到肯塔基州来啦。她在城里有一套公寓,吉拉德也有一套,另外他在大学里还有宿舍。她允许吉拉德和我来往,因为我勉强也算是出身高贵,幸运地出生在梅森—迪克森线(36)以南,还有少数几个人的投胎位置也不错,达到了吉拉德的交友标准(最低标准)。勉强认可他们了。至少不跟他们仔细计较了。但是有一次,她半夜一点钟撞见了司博德从小教堂里出来,他说她不可能是个有教养有身份的夫人,因为有教养的夫人绝对不可能在晚上这个时候出门的,从此往后,她再也无法原谅司博德了,因为他的名字是由五个名字组成的一长串,其中有一个是某英国公爵府名。我敢说她肯定是用这个想法来安慰自己:某个曼戈尔特或是莫蒂默家(37)族的二世祖与某个守门人的女儿厮混上了。无论这是不是布兰德夫人瞎编乱造出来的,这情况其实真的很有可能发生过。司博德是全世界最喜欢四处乱窜的人,而且百无禁忌,自由散漫。

那艘快艇远远地成了一个黑点,在阳光中那两片船桨是两个分隔开的亮点,好似快艇一路上都在眨着眼睛。你曾经有过姐姐或妹妹吗?(38)没有,但她们全都是骚货。你曾经有过姐姐或妹妹吗?那一瞬间她站在那里。全是骚货。她站在那里的时候还不是。达尔顿·艾米斯。达尔顿·艾米斯。达尔顿牌衬衫(39)。我一直以为这牌子是卡其布的,军用卡其布的,直到我亲眼所见才知道它们是用中国产的厚丝绸,或是最细腻的法兰绒布做的,因为它们把他的脸(40)衬托成那么健康的棕色,又把他的眼睛衬托得那么湛蓝。达尔顿·艾米斯。这失去了高贵的质感,显得很粗俗。像是演戏的配置。这大概是纸浆灌铸出来的道具,你摸摸看。啊,原来是石棉。不是真正的青铜。但是不会在家里见他了。(41)

请你记住,凯蒂也是个女人。她也肯定会像个女人那样来处理事情。

凯蒂,你为什么不把他带到家里来呢?为什么你要像那些黑种女人似的,躲在草地里,沟渠里,灌木丛里,黑糊糊的树林里干那种事呢。

过了一会儿,我听着表在走动的嘀嗒声听了好一会儿,我靠在栏杆上,透过衣服感觉到了那两封信发出了轻微的啪嗒声,我倚在栏杆上,低头看着自己的影子,我多么巧妙地骗过了它呀。我顺着栏杆往前走,但我的衣服也是深色的,我擦了擦手,看着自己的影子,我多么巧妙地骗过了它啊。我带着影子走进了码头的阴影里。然后我就向着东面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