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一〇年六月二日(第11/51页)

(66)执事走过来了,他走在两个一年级学生中间。他还没有从游行的气氛中剥离出来,他朝我敬礼,敬了一个十足的高级军官派头的礼。

“我想借你一点时间来谈谈。”我说,然后停了下来。

“与我谈吗?好的。伙计们,再见了,”他说,停下脚步,转过身来,“很乐意与您聊天。”他可真是全身都是执事的派头。聊一聊你身边的那些天生的心理学家吧。他们说,这四十年来,每个学期开学,执事从来没有漏接过任何一班火车,又说了,只要他随便瞄一眼,就能认出哪个是南方人。只要你一说话,他就能判断出你来自哪个州,从来也不会搞错。他还有一套接车时穿的专用制服,全套《汤姆大叔的小屋》里描写的行头,全身都打满了补丁。

“好的,先生。少爷,请往这边走,咱们到啦。”一边说话一边接过你的行李和包裹。“嘿,孩子,来这里,把这些手提袋拿着。”紧随其后就是一座像小山那么高的行李慢慢向前挪着,后面就是一个十五岁左右的白人小孩露出了脑袋,不知怎么回事,执事又在他身上加了一个包裹,押着他朝前走。“好了,你当心点,别掉在地上了。少爷,对了,把您的房号告诉我这个黑老头吧,等您一到房间里,行李早就到了,这一切都尽在我掌握中呢。”

从那时候开始,直到他彻彻底底把你降服,他随时都在你的房间里进进出出,无所不在,唠叨个没完没了,但是随着他的服饰不断升级改善,他的气质也越来越像北方人了,等你明白过来的时候,他已经敲了你很多竹杠了,还肆无忌惮地直呼你的大名,管你叫昆汀或诸如此类的,等你再次看见他,他就会穿上一套别人淘汰掉的布鲁克斯公司生产的西服,头上还戴着一顶缠着普林斯顿大学俱乐部缎带的帽子,我已经忘了是个啥样的缎带了,那是别人送给他的,他一相情愿地坚信这条缎带是从亚伯·林肯的军用饰带上剪裁下来的。很多年以前,当时他还是刚从家乡来到大学里,有人传言他是从神学院毕业的。等他意识到这个传闻是什么含义时,他简直喜上眉梢了,于是开始自己到处跟人讲这事,说来说去,到后来连他自己都信以为真了。无论怎样,他到处跟人说了很多他在大学时代的又臭又长又无聊的琐事,还很亲热地用昵称来喊那些已经逝世的教授们,可那些称呼基本上都用错了。但是对于刚进大学的那些天真又孤单的一年级新生来说,他还算是一位良师益友,而且我觉得虽然他有很多小伎俩,还有些虚伪,但是看在上帝的份儿上,他其实也没有比别人更臭屁。

“这三四天都没看见您了,”他说,双眼望着我,神情依然沉溺在那种军队的光环中。“您这是生病了吗?”

“不是啊。我身体状况不错。还不就一直在忙东忙西的呗。我之前倒是偶尔看见了你呢。”

“是吗?”

“就在前几天的那次游行的队伍里。”

“噢,是的,我当时在做游戏呢。其实我对这种事没多大兴趣的,但您也知道,后辈们都很希望我也去参一脚,老兵嘛。女士们也都希望老兵们能多出来活动活动,您懂的。那我就只好恭敬不如从命了。”

“还有上次意大利人过节那回,”我说,“我估摸着你还得服从基督教妇女禁酒会的指令吧。”

“您说那次呀?那是我为了我女婿才去参加的啦。他的目标是要在市政府里谋个一官半职。当清道夫也行。我跟他说,费尽心思进了衙门里,谋到这个闲职,就好比抱着笤帚睡大觉了。您看到我了,对吧?”

“是啊。两回都让我见到你了。”

“我的意思是,我穿着制服的模样,帅不帅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