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哥·塞拉诺和螺丝事件(第34/69页)
“嗯。”
“然而,弗朗哥明明已经死了,凶手却又连开两枪。这样的话,只能说明凶手有什么非得继续开枪的理由,而且还是两枪。只能这么认为了,拉莫斯先生,您怎么认为?”
“你是说,凶手必须继续开枪?而且是两枪?”
“对,必须再把两颗点三八口径的子弹送进弗朗哥的身体里。您觉得是这样吗?”
“是吗……你真的这么想吗?”
“我觉得并非如此,凶手的目的是要在尸体上再留两个弹孔。”
“再留两个弹孔?但是,最终留在尸体上的弹孔总共只有两个啊。”
“是的,但留在体内的子弹却有三颗,这表示凶手开了三枪,只不过留下来的弹孔是两个。这说明凶手的三次射击有两次准确地击中了相同的位置。而且,为了达到这种精确射击的效果,凶手甘愿冒风险进行极近距离射击。”
“啊?怎么回事?我还是不太明白你的意思,请你再说得具体一点。”
“好的,我来具体说明一下。就从若要满足以上所有要求,必须采取什么行动说起吧。”
“嗯。”
“好。如果要瞄准被害者胸部,以从上往下四十五度的入射角射击,就必须是极近距离射击,这对于凶手来说十分危险。万一被害者抵抗,就无法准确命中心脏了,所以凶手一开始站在离死者远一点的地方开枪。这样的射击,既能保证子弹顺利穿透心脏,又不会在外衣上留下焦痕和火药颗粒。而且贯通孔从外衣到最里面的内衣,越往里弹孔会越小。”
“嗯。”
“凶手开枪时,弗朗哥的手应该还在上衣的口袋里,手里也握着枪。他没料到对方会冲他开枪,但却早已做好了开枪的准备。因此他立刻予以还击,只不过打偏了,打到了墙上的小提琴。弗朗哥右手手指上有没有硝烟反应,你们检查过了吗?”
“没……没有检测过。”
“因为现场没发现另一把手枪,所以你们没想到死者也开了枪吧。”
“是的。”
“弗朗哥倒在了地上。这时,凶手瞄准自己开第一枪时留下的弹孔,开了第二枪。接着将枪口稍微挪了一点儿,抵住外衣开了第三枪。这样,死者身上的弹孔数量、衣服上的贯穿孔数量,以及事情的经过,就都能得到解释了。因为最后两枪都是极近距离射击,因此两个弹孔周围都有焦痕和火药颗粒,且贯穿孔都是越往里越大。这样,弹孔虽然只有两个,留下的子弹却有三颗。”
一阵短暂的沉默之后,拉莫斯说:“是啊,如果凶手这么做的话,确实如此。但问题是,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你必须说清楚这一点才行,不能光是顺着现场的状况,硬拼凑出一个解释来。”
“我同意这一点,而这正好也是问题的关键。凶手不是因为好玩才这么做的。他虽然担心枪声会招来危险,但还是非这么做不可。这又是为什么呢?”
“是啊,为什么呢?”
“答案只有一个。因为外衣上的弹孔和身体上的弹孔对不上。”
老警察和我听了这句话都吃惊得说不出话来,陷入了深深的沉默。显然,洁的这句话击中了整个事件的要害,我们一时不知该作何回应。
“弹孔对不上?”老人好不容易才发出声音,“弹孔居然会对不上……”他又重复了一遍。
于是洁继续说:“是的。为了让外衣、衬衫、内衣和身体上留有的弹孔一致,凶手才会再开两枪。而且,后来的两枪必须和打死被害人的那枪一样,由上往下四十五度入射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