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分 我们每人一具尸体_2011年夏末(第7/30页)
于是,你开始写毫无幽默感的故事,处理所谓的“重大议题”,因为好玩的长号手拿着三米长的杆子也不会去碰[1]重大议题。(“三米长的杆子”是个烂俗说法,吹长号的小子们想也不想就会套用,而你事事都讲求原创,绝对不会使用。)你认为成为作家的重点在于向贝萨妮表现出你有多么独一无二和特别,多么不同于有着相同情绪、做着相同事情的普罗大众。你认为成为作家就像身穿最有创意最有趣的衣服去参加万圣节派对。你决定要成为作家之后——当时你二十岁刚出头,做出了极其重大的决定,也就是去念“创意写作”的硕士——将自己投向相应的生活风格,养成所有的俗套习惯,做你认为作家必然做的事情,包括:参加附庸风雅的读书会;在咖啡馆消磨时间;穿一身黑;乌压压一片黑的衣橱只能用“后启示录/后大屠杀”这种词形容;喝最烈的酒,往往喝到深夜;买皮面精装的刊物;用沉甸甸的金属钢笔,从不用圆珠笔,更别说按钮笔了;抽烟,刚开始是普通人在加油站购买的普通牌子,后来是时髦的欧洲牌子,装在长条形的烟盒里,只能在高级烟草制品店和专卖大麻烟草等制品的商店买到。你觉得抽烟让你像个作家。在公共场合觉得有人在审视、估量或评判你的时候,抽烟让你有事可做。抽烟的功能相当于十五年以后的智能手机,就像社交护盾,觉得尴尬的时候就从口袋里掏出来摆弄。你几乎每时每刻都觉得尴尬,你为此责怪你的母亲。
当然了,你绝对不会写这些。你通常会避免所有的内省。你内心有些东西是你情愿无视的。你内心深处有一团烧熔的痛苦和自怜,想压制住那团东西,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去看它,甚至不承认它的存在。你写作时从不写自己。绝对不写。你甚至无法迫使自己用第一人称写作。你只能写出阴郁、沉重和暴虐的故事,给你带来了或许拥有秘密的名声。你的过去搞不好埋藏着什么真正凶残的事情。你没有想办法去纠正这个误解。你有个短篇说的是个虐待成性的酗酒整容医生,他每天夜里喝得烂醉,用难以想象的残暴方式强奸他仅有十几岁的女儿,她高中的那几年差不多都被这种恐怖支配,直到有一天,女孩想出了杀死父亲的计划:从他的美容诊所偷肉毒杆菌,投入他喜欢吃的酒浸樱桃。几杯古典鸡尾酒下肚,父亲的身体彻底瘫痪,女儿叫来她在某些诡秘环境下认识的一个极其凶残的基佬变态狂,无数次地强奸她父亲,她父亲意识清醒地经历了这一切。在他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之后,女儿割掉他的生殖器,让他流血至死,他在地下室里挣扎了三天,没有人能听见他的惨叫。
换句话说,你写的故事与你的生活毫无关系,甚至与你熟悉的事情都毫无关系。
写这些故事的时候,你真正在乎的只有一点,那就是贝萨妮读到了会有什么想法。你明白这些故事其实只是一场盛大而漫长的表演的一部分,唯一的目标是让贝萨妮对你产生特定的看法。让她认为你有天赋,有艺术气质,有头脑,有深度。让她再次爱上你。
此处的悖论在于,你从来没有向贝萨妮展示过你的任何一篇小说。
因为,尽管你和写作的群体厮混,上写作课程,打扮得像个作家,像作家一样抽烟,但归根结底你也不得不承认你写得实在不怎么好。你的小说在课堂上得到了半冷不热的反应,教师的回复缺乏热情,投稿的编辑扔回来成堆的匿名模板退稿信。最糟糕的莫过于一名教师在一次尖锐得令人痛苦的定期面谈中问你:“你为什么想当作家?”
潜台词当然是:也许你不该当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