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 名家名作与个性阅读(第28/30页)

不过,细心的研究者也许会要求福斯特先生对此作出解释。他们也许会问:「您在谈到小说时那么自信地多次提到的那个『生活』,令人觉得有点神秘,它究竟指什么?为什么在谈到某种小说模式时,您没有提到『生活』,而在谈到某次茶会时却又提到了它?为什么说,特罗洛普描写一位女士在牧师家里喝茶时的情景很有价值,而亨利•詹姆斯在《金碗》里所创造的那种小说模式就没有什么价值,两者不是同样很有趣吗?显然,您所提到的『生活』,是您主观限定的生活,而这样的限定,有没有必要呢?」对所有这些问题,福斯特先生也许会回答说:他并没有为小说定下什么准则;在他看来,小说就像一种会流动的物质,没法像其他艺术形式那样加以剖析;而他所做的,只不过是想告诉我们,他对什么东西感兴趣,对什么东西不感兴趣,如此而已。确实,除了能不能使人感兴趣,小说再也没有其他可用来判定优劣的准则了。这样一来,我们也就回到了我们最初提到的那个问题,即:由于没有人为小说制定过任何准则,所以也就没有人知道小说和生活的关系究竟如何,或者说,没有人知道小说究竟会给生活带来什么样的影响。要对小说作出判断,我们只能凭自己的本能。也就是说,要是有个读者本能地把司各特说成是一个只会讲故事的人,他没错;而与此同时,要是另一个读者也本能地把司各特誉为小说大师,他也没错。一个读者可能为小说里的艺术而感动,另一个读者则可能为小说里的「生活」而感动,他们两人不仅谁都没错,而且各自都能营造出一大堆小说理论——就像儿童用卡片造纸房子那样,能造多高就造多高。我们只需假定,小说和其他艺术形式相比,与生活的关系更为密切,更应该服务于人生,那么,我们马上就能引申出一种小说理论,而且比福斯特先生在这本书里所阐述的更为明确。至于小说的审美价值,我们尽可以避而不谈,因为这方面极少有人谈起,我们不谈,也不见得就有人会来责怪我们。这样一来,尽管在讨论绘画艺术时若不谈到画家的笔法是不可想象的,但在讨论小说艺术时却完全可以不谈小说家的艺术手法,或者三言两语说一下就可以了,而且还可以像福斯特先生一样,洋洋洒洒地写出一本专谈小说的书来。

在福斯特先生的这本书里,几乎没有谈到小说的语言问题。他谈到了不少小说,但读者若没有读过那些小说的话,就会误以为,那些小说所使用的语言都是没有区别的:斯特恩写出来的句子和威尔斯写出来的句子是一样的,要想达到的目的也差不多。于是,他就有可能得出结论说,《项狄传》里的语言和这部小说没什么关系,更谈不上是这部小说的主要特点了。对于小说其他方面的审美成分,情形也大体如此。至于小说模式,就如我们所看到的,在这本书虽然被提了出来,但却遭到了严厉指责,因为福斯特先生认为,模式有碍人性的表达。美感也提到了,但很受怀疑,被说得好像非常诡秘——「虽然作品没有美感就意味着失败,但小说家决不能以追求美感作为自己的创作目的。」在最后几页,虽然简略地谈到了美感以节奏的形式重现的可能性,而且谈得还很有趣,但除此之外,小说好像是一直被当作一种寄生虫似的东西来谈论的——它以吸食来自「生活」的养分为生,又以亦步亦趋地模仿「生活」作为报答,若不如此,它只有死路一条。我们知道,诗歌和戏剧是不必这么依赖「生活」的,语言本身就足以能达到审美效果;但小说(按福斯特先生的说法)好像还不行,还必须依赖「生活」。也就是说,小说必须去描写一把茶壶或者一只哈巴狗什么的,倘若没有这样的「生活」,小说就变得内容贫乏、意义全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