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 章(第23/27页)

她想:“现在我什么都完了!与沈子良约会之期只有二天了,距离结婚佳期只有八天,身在牢笼,插翅难飞,美好的愿望成为泡影,所有的幸福全都断送了!估计不到三天,南京各家报纸都会刊登这样惊人消息:《闯门女盗‘踏雪无痕’--李丽兰落网。》教授之女沦为盗窃,身败名裂,侮宗辱祖,比娼妓还不如!这样一来,扬州老家,因建于不义之财,房屋标封,财产没收,里人议论沸腾,骂我名门败类,不肖,叛逆!

“可怜沈子良对我一片痴情,我却往他脸上抹黑,他为了逢迎我,大事铺张,已经发出三千张喜帖,三千家亲朋戚友将要全部哗然,想不到如花似玉的新娘、银行经理的太太原来却是个多年的惯盗、积案如山的女贼!那批新闻记者和各家报社,认为这是生财之道,一定画蛇添足,大肆宣扬,各省通讯社驻京记者必会连夜发电风行全国。

“可恨阴狠狡诈的程科长,外似温柔却心怀叵测,他的目的已达到,便会翻脸无情,一定压榨铢求,吮血吸髓,追赃索款,不遗余力,数年之心血,将空于一旦。当我剩下渣滓无油可榨的时候,他们会备下一纸公文,把我送到首都法院,法院定把我公开审判。那个时候,人山人海到场参观。盗窃者是社会蟊碱,人人切齿,个个痛恨,我将受到人们的冷潮热讽,破口唾骂。

“可恼的摄影记者将纷纷把镜头对准我,在镁光灯闪灼之下,我蓬头垢面,丑态毕露,狼狈之状,无地自容!纵使法外施仁,但是积案如山,非判五年七载徒刑无法以平公愤。

“黑暗的牢狱生活,定把我整个青春消磨殆尽,到了刑满出狱之时,我已经是三十开外的人了。那时脸黄肌瘦,鹄面鸠形,不像人形了。家产已被充公,归去无着,只好流落街头,沦为娼妓,以父母生下之躯体换来一口饭吃。转眼间,花柳梅毒,发于全身,饥寒交迫,疾病缠绵,谋生无计。最后走投无路,只好对那滚滚长江,了却一生孽债。鱼鳖为棺,蛟龙为椁,扬子江之万顷波澜,是我李丽兰-抔三尺。”

她越想越可怕,感到前景惨淡,以被掩面,嘤嘤啜泣。她惨然想到:“‘无可奈何花落去’,这是大自然的规律,春尽花残,已成铁的事实,谁能妙手回春,使残花再发?这简直是个幻想!完了,我什么郡完了,这是我彻底的失败,彻底的毁灭!”

李丽兰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成眠,耳听外面时钟打着一点、二点、三点、四点、五点。在她听来,今晚的钟声特别刺耳,好像丧钟敲在心坎上,一声声来,-阵阵痛。这样痛苦的时间实在很难挨过,她触景伤情,嘴里喃喃念着:“莫道长宵似年,侬看一年比更尤短,过五更已是五年,更有何人不老。”

五更的天气特别严寒,李丽兰兜紧锦被,等待天明。她觉得黑夜可怕,但又感到白天更可怕!她整夜未曾合眼,直到天将黎明的时候,才膜胧睡去。

李丽兰一夜不能入睡,程科长也一样通宵难眠。

他对李丽兰深表同情,想开脱她的罪责,但是她连续作案,赃证确凿,在法律上已成定案之局,他没有这样大的权力使她脱却樊笼,这样大的案件非要通过局长的批准不可。他要想办法为李丽兰辩护,力求取得上级的同情,又要不露袒护的痕迹,必须计出两全,期在必成,因此反复难眠,直到天明。

西区警察局局长柳春亭是河北人,为人比较正派,原是东北讲武堂毕业,抗战时期都在前线,三次负伤,在国民党部队里曾经当过副师长。抗战胜利后,国民党部队全部整编,因为他不是黄埔军校出身的,不能算为“直系”,所以受到排挤,列为编余官佐,转业到警界来,当北区局局长。因此他对现实很不满;副局长姜宁,湖南平江人,为人热情豪放,工作有魄力。他出身于中央警官学校,期数很高,兼管刑事,是程科长的老上司,他俩感情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