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内森·代达罗斯(第7/16页)

“我没有把你写成是个傻瓜。天知道,一点也不是。老实对你说,”我生气地说,“我还以为我是过分热情了。”

“哦,是吗?但结果却不是那样。你瞧,儿子,要想对这种人讲道理,也许我是一个傻瓜。我不在乎开我一点玩笑——没有比这更叫我不在乎的了。我这一辈子见过世面多了。但我不能接受的,是你所没有见到的东西——你所不愿见到的东西。这篇小说不是讲我们,更糟糕的是它甚至不是讲你。你是个可爱的孩子。我像只老鹰一般整天都在观察你。从你生下来起我就在观察你,你是个心地善良、考虑周到的好青年。你不是写了这种小说又硬说事实就是如此的那号子人。”

“但这篇小说是我写的。”换了绿灯,去纽约的汽车开过十字路口向我们驶来——他举起了胳膊,按在我的肩上。这使我更倔强了。“我是写这种小说的那号子人!”

“你不是。”他央求说,轻轻地摇了我一下。

但我跳上了汽车。门框上镶着硬邦邦的橡皮的汽车门砰地自动关上了,这声音在我听来有些过于合适,是你在小说中不会采用的那种象征手法。这声音突然使我回想起在花园举行的拳击比赛。我弟弟和我一年一次在那里用我们的零钱互相赌博,轮流压在白人选手或黑人选手身上,而祖克曼大夫则向观众中间少数几个熟人招手问好,有一次,其中有个迈耶·埃伦斯坦的牙医,他是本市第一个犹太人市长。我听到的是在使劲猛击一拳之后发出的令人心惊肉跳的砰的一声,是被击昏的重量级选手倒在帆布拳击台上的声音。我从车窗中往外向我父亲挥手告别时所看到的,却是我的穿戴整齐漂亮、身材矮小的父亲——他为了我这次来探望他们,特地穿了一件新的开汽车穿的宽松短大衣,颜色同咖啡色的裤子和方格鸭舌帽相配,当然还戴着银边眼镜,还留着我躺在摇篮的时候曾经想揪的细细的小胡子,我看到的是我的神情茫然的父亲,独自站在曾经是我们天堂的公园旁的黑下来的街角上,想着他自己和全体犹太人都因为我的不可解释的背叛而无缘无故地遭到了玷污和危害。

这还没有完。他实在不放心,因此在几天之后,不顾我母亲的反对,在同我的弟弟通了一次不愉快的电话以后,决定求见也许是仅次于本市最受敬重的犹太人埃伦斯坦市长和乔基姆·普林兹拉比的利奥波德·瓦普特法官,尽管我的弟弟从伊萨卡警告他,要是这事被我发觉,我是不会高兴的。

我家在一九〇〇年从东欧来到本市的血汗工厂区附近的贫民窟,在这之前十年左右,瓦普特就已生在那个贫民窟里一个从加利西亚来的犹太人家庭。我的父亲仍记得有一次有一帮爱尔兰小流氓寻他这个七岁犹太小孩子开心,把他扔到空中又接住,还是瓦普特家的一个兄弟把他救了出来,这很可能就是这位未来法学家本人。我在童年时代曾经不止一次地听到过这个故事,那往往是我们开车经过克林顿大道风景如画的花园和那幢有塔楼的石头房子的时候,瓦普特就同一个独身的女儿和他的妻子住在那里,他女儿是瓦萨学院第一批受到信基督教的教师敬重的犹太学生之一,他妻子则是一家百货公司的女继承人,她的慈善活动使她娘家的姓氏在埃塞克斯县的犹太人中间同原来在家乡查尔斯顿一样有名。由于瓦普特夫妇在声望和权威方面所占据的地位不亚于罗斯福总统和夫人在我们家所占的地位,我在幼年时常常想象她穿戴着罗斯福夫人那样老太太式的帽子和衣服到处奔走,而且用一口第一夫人的令人敬畏的英国腔说话,这在一个犹太妇女身上是有些不伦不类的。我没有想到,她从南卡罗来纳州来,居然也可能是地道的犹太人。她读了我的小说以后对我的印象也正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