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很美(第36/62页)

只不过我们必须发挥得如他所愿。

在台上他会吼出各种指令,驳斥节奏乐器,曲子演到一半时高喊“等等,等等”,因为他不满意,向观众解释说杰克·拜厄德(Jaki Byard)他妈的不会弹琴,当场就把他炒了,然后重新开始,但过了半小时,他又让钢琴师归队。

他的贝斯押送着每个人行进,仿佛一柄抵在囚犯背上的刺刀。除此之外,你还会听到不绝于耳的命令并始终感到一种肉体攻击的威胁。谁也不知道结果会怎样:塞·约翰逊(Sy Johnson)抬头看见明格斯扔下贝斯朝他走来,在他正上方张开大嘴唾沫横飞地说他这个狗娘养的白猪多么没用,用拳头猛击钢琴,就像把他打倒在地后正在揍他的脸。约翰逊的恐惧变成了愤怒,开始用力捶打钢琴,似乎那是明格斯的脸。

——这白小子还真能弹,明格斯叫道,在钢琴的轰鸣声中咧嘴大笑。哈哈。

*

有时他一个晚上会炒掉半个乐队。更常见的是,人们干脆直接走掉,因为他们无法忍受那潮水般的恐吓和辱骂,就像那些从肥沃的火山山脚搬走的人,被火山何时喷发的担忧折磨得筋疲力尽。还有些人一直跟着他,知道他的创造与他的愤怒密不可分。为了做音乐,他必须达到一定程度的反复无常,因而勃然大怒与正常反应对他是一回事。在生活和音乐中,他总是稍快一拍,将要发生的事还没发生他就做出了反应。但了解他和爱他同样无法帮你抵御他的怒火。你可能已经为他的音乐、他的利益奉献了二十年,然后发生了一件什么事,他照样对你下手。因为不喜欢吉米·耐普(Jimmy Knepper)独奏的方式,他便走过去,对着他肚子来了一拳,然后离开舞台。耐普依然跟着他,直到又被打了一次,打掉他好几颗牙,毁了他的长号吹口。这次他不干了,把明格斯告上法庭。听到自己被称为爵士乐手明格斯做手势让律师安静——似乎他正在舞台上,演奏得不合明格斯心意。

——别叫我爵士乐手。对我来说“爵士”这个词意味着黑鬼,歧视,二等公民,整一个只配坐巴士后座的货色。

证人席里,耐普摇着头,已经开始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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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强行让自己在每种乐器上都能被听到。迈尔斯和柯川寻找声音可以跟自己互补的乐手;明格斯则寻找可以在不同乐器上体现他自己风格的乐手。他总是对鼓手不满,当众把他的打击乐手臭骂一顿之后,他遇见一个二十岁,才打了一年鼓,名叫丹尼·里奇蒙德(Dannie Richmond)的小子。明格斯强迫他完全按自己的想法打,按自己的样子塑造他。

——别玩那些破烂花腔,这是我的独奏,伙计。

丹尼跟了他二十年,只有在明格斯那里他才能找到自己的音乐身份。明格斯越胖,丹尼就越瘦——似乎连他的新陈代谢也在自动跟明格斯保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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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他一起演出,有时你会非常害怕,但有时你也会玩得比跟任何其他人在一起都过瘾,感觉不像乐队,更像一群横冲直撞的野兽,明格斯的怒吼变成了振奋人心的口号:

——说出来,说出来,说出来。他的声音尖厉得像抽在马背上的鞭子。

——对,对,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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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音乐激烈到一定程度,达到的压迫感甚至比他内心的还强,成为一种所向披靡的急切冲动,而每个人看上去就像正在等待残酷死神的光临——这时他便开始在音乐中呼叫和呐喊,驱赶它继续,好让他感觉到台风眼的宁静,他嘶吼,号叫,像弗兰肯斯坦对自己放出的怪物那般狂喜和惊骇,为这一切不受自己控制而高兴。明格斯式幸福——没什么能胜过那种震撼,那种激流奔涌。全速行进的乐队就像几只飞驰的猎豹正在被一头大象追击,而大象似乎总是差一点就要把它们踩在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