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白亩庄园的小梅(第24/55页)

一提到脸红和羞愧,阿尔玛羞愧得红了脸。今晚,她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感官。霍克斯再次对她微笑,再次表示出温暖的同情怜悯之情,却只是让她的脸更红了。比阿特丽克斯向阿尔玛投来讽刺嘲笑的目光,令阿尔玛顿时害怕自己就要挨巴掌。阿尔玛几乎希望自己能挨巴掌,只要能让她的脑袋清醒过来。

普鲁登丝竟然又开口说话。“我不知道,”她以平静缓和的语调提问,“最聪明的黑人,智力上是否比最愚蠢的白人优越?我之所以这样问,佩克教授,是因为我们的家教狄克逊先生,去年跟我们谈起他曾经参加的一次嘉年华会,他在那里遇到一个曾经是奴隶的富勒先生,来自马里兰州,他以神算出名。据狄克逊先生说,你如果把自己的出生日期和时间告诉这位黑人,他就能立刻推算出,你已经活了多少秒钟,先生,甚至算上闰年。这样的本事,显然令人叹为观止。”

狄克逊看起来仿佛就要晕过去。教授现在已经公然恼火起来,回答说:“小姐,我看过能学会算数的嘉年华驴子。”

“我也看过,”普鲁登丝再次以她从容不迫的淡漠语调答道,“可我还从来没遇过能计算闰年的嘉年华驴子。”

佩克教授对这种大胆的评论大吃一惊,然后稍稍点头,继续说下去,“那么好吧,我来回答你的问题。每个物种都可以发现白痴个体,甚至学者个体。

然而,这两种观点都不是惯例。多年来,我收集白人和黑人的头骨,进行测量,到目前为止,我的研究得出了肯定的结论:白人的头骨灌满水时,比黑人头骨平均多容纳四盎司——这证明白人有更大的智力容量。”

“我想知道,”普鲁登丝说,“如果你尝试把知识灌入一个活生生的黑人头骨,而不是把水灌入死人的头骨里,会发生什么事?”餐桌前一阵僵持的沉默。霍克斯今晚仍未开口说话,显然现在他也不打算开口。狄克逊装死人装得极佳。佩克教授的脸呈现出一种明显的紫色。和往常一样看上去瓷白无瑕的普鲁登丝,则等候着答复。亨利露出诧异的表情,注视着他的养女,可不知什么原因,没有选择讲话——或许觉得身体欠佳,不想直接参与,或者只是好奇,想看看这场最出乎意料的谈话将导向何处。阿尔玛同样没有任何见解。坦白说,阿尔玛没有什么好补充。她从来没发现自己这么没话说,而普鲁登丝也从来没说过这么多话。因此,让餐桌气氛再度热络起来的责任,就落到比阿特丽克斯身上,她以荷兰人典型的坚定责任感这么做。

“我很想看看,佩克教授,”比阿特丽克斯说,“您刚刚提到的研究,关于头虱和肠道寄生虫、黑人和白人的区别。或许您有文献上的证明?我很想仔细看看。寄生生物学很吸引我。”

“我没带文献,夫人,”教授慢慢恢复自己的尊严,“而且也不需要。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必要出具文献。黑人与白人在头虱和肠道寄生虫方面的差异,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几乎让人无法相信的是,普鲁登丝再次开口。“真是遗憾,”她像大理石一样冷静,低声说,“在我们家,我们从来不准设想任何事实都是众所周知,可以不需要文献记录。”亨利——尽管虚弱疲倦——突然大笑起来。“这件事,先生,”他朝教授大声说道,“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好像这一切都未发生似的,比阿特丽克斯把注意力投向男仆,说:“看来,我们现在可以上布丁了。”

宾客原本打算在白亩庄园过夜,可是难堪愤怒的佩克教授选择乘坐自己的马车返回城里,宣称自己宁可住市区的饭店,次日凌晨将展开返回普林斯顿的艰辛旅程。没有人为他的离开感到难过。霍克斯请求能否和佩克教授一同乘马车回费城市中心,教授没好气地表示同意。不过,在霍克斯离开前,他问能否和阿尔玛和普鲁登丝独处片刻。因此他们三人——阿尔玛、普鲁登丝和霍克斯——一起走进起居室,其他人则在前厅转悠,收拾他们的斗篷和包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