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热病之树(第18/21页)
至于比阿特丽克斯看上亨利哪一点?在这里,我们碰到了一个难解之谜。亨利长得不帅,他肯定也不文雅。坦白说,他那张红润的脸、那双大手和粗鲁的举止,使他看上去像个乡村铁匠。在许多人眼里,他看上去既不稳重也不可靠。亨利是个鲁莽、粗俗、好斗的男人,在全世界各地都有仇敌。过去几年,他变得有些酗酒。哪个正派的年轻女子愿意选择这样的人当丈夫?
“此人没有原则。”雅各布反对他的女儿。
“喔,爸爸,你这么说肯定不对,”比阿特丽克斯冷冷地纠正他,“惠特克先生有许多原则,只不过不算最好的原则。”
确实,亨利很有钱,因此一些旁观者猜测,比阿特丽克斯或许比自己表现出来的更欣赏他的财富。同时,亨利打算带他的新婚妻子去美国,因此或许——当地的三姑六婆议论纷纷——她有什么不光彩的私人原因,必须永远离开荷兰。
其实事实再简单不过:比阿特丽克斯嫁给亨利,是因为她看上他这个人。她喜欢他的精力、他的智谋、他的优势、他的前景。他是一个粗人,没错,可她自己也不是什么娇娇女。她尊重他的坦率,就像他也尊重她的直来直往。她明白他要她做什么,也确信自己能与他共事——甚至还可能稍微驾驭他。于是,亨利和比阿特丽克斯快速而坦率地结为同盟。对于他们的结合,只能用一个准确的单词形容,一个荷兰的商业用词:partenrederij——以诚信交易和正大光明为基础的合作关系,今天的承诺带来明天的利润,双方的合作会为美好的未来做出同等贡献。
她的父母和她断绝关系。更准确的说法是,比阿特丽克斯和他们断绝关系。他们是一个严厉的家庭。他们对她的婚姻持反对意见,而范·迪文德家族之间的反对意见,往往是不可更改的定论。在选择亨利、选择动身去美国后,比阿特丽克斯再没有与阿姆斯特丹联系。她最后一眼看到的家人是她十岁的弟弟迪斯,他扯着她的裙角,为她的离去而号啕大哭,喊道:“他们夺走了她!他们夺走了她!”她把她弟弟的手指头从她的裙角掰开,对他说,再也不要在大庭广众下掉眼泪、丢人现眼,然后转身就走。
比阿特丽克斯带着她的私人女仆来到美国——一个很能干的胖女人汉娜克·德格鲁特。她还从父亲的藏书室里,拿到一本罗伯特·胡克一六六五年出版的《显微制图》,和一本极其珍贵、莱昂哈特·福克斯的植物图鉴概论。她把几十个口袋缝在她的旅行服装里,口袋里装满霍特斯最珍稀的郁金香球茎,全都以苔藓裹得严严实实。她还带了数十本空白账簿。
她已经开始规划她的藏书室、她的花园,看起来,还有她的财富。
比阿特丽克斯和亨利在一七九三年初抵达费城。这座城市没有城墙或其他防御工事保护,当时由一个繁忙的港口、几个街区的商业和政治行业、林林总总的农庄和几个豪华新庄园组成。这是一个有无限生产可能的地方——俨然是极具发展潜力的冲积河床。一年前,美国的第一银行才在这儿开张。整个宾夕法尼亚州正在和自己的森林搏斗——拥有斧头、牛群和抱负心的当地居民正在取得胜利。亨利买下三百五十亩的斜坡牧场和斯库尔基尔河西岸仍未开发的林地,有意在能够取得更多土地时再多买一些。
亨利原本计划在四十岁以前致富,但是正如俗话说的那样,他相当卖力地赶自己的马,因此提早到达目的地。他现在才三十二岁,在银行却已积攒了许多英镑、弗罗林、基尼 ,甚至俄币戈比。他的目标是变得更富有,不过现在,既已来到费城,到了该摆个架子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