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的五月(第6/12页)

他的确是一个精于品味的人,是能把没滋味品出滋味,把苦滋味品出甜滋味的人。他能准确地尝出这道菜没放葱,另—道菜的黄酒又放得太多。对别人来说某个汤放不放胡椒粉或香菜的区别是好吃不好吃的问题,对他来说就变成了能吃不能吃的问题。吃鸡只吃头和爪子,当然他也知道翅膀是好东西,因为有太多的人喜欢吃他总是割爱。白菜馅的饺子醋里一定要加蒜,韭菜馅的饺子一定要有芥末。如果用油炒而不是用盐和花椒煮,虾则不再是虾,花生米则不再是花生米。讲究的不是吃什么,而是怎么吃,和谁一块吃。

他喜欢吃香椿,史铁生也喜欢吃香椿,每年香椿发芽的时候,他都要从自家的香椿树上摘了最嫩的送给他,后来香椿好买了还是这样。对于他来说那成了一种仪式,躺在病床上每年到了这个季节,他都为不能再和铁生一起吃香椿面而遗憾得大发感慨。最后一年,他母亲为他做了一瓶煮花生米拌香椿,他省下一半让我带给史铁生。他当然知道如今香椿已是满街满巷都有得卖,制作“专利”他也早已在朋友中广而告之,而我当时又忙得不可开交,可他仍然催着我去送,还一再叮嘱我,当天送不了一定别忘了放在冰箱里。香椿在他的思维里不再是香椿,已被演化成一种象征——友爱;吃在他思维里不再是吃,已被抽象成一个概念——与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共享之所爱。他自己之所以爱吃香椿也出于同一个逻辑。本来他是不吃香椿的,当年还没和姐姐结婚的姐夫到家里作客,他爱姐姐也喜欢姐夫,硬着头皮吃姐夫满腔热情推荐给他的拌香椿,由喜欢变为酷爱,直至一发而不可收。对苦瓜的偏爱也如出一辙。有趣的是,只能接受最初接受的那一种形式,香椿只能拌着吃,炒鸡蛋他绝对不碰;苦瓜就用小干鱼炒,肉炒就坚决反对。他追求情调和趣味到了教条的程度。

对人又何尝不是如此。文章写得好与不好,学问有还是没有,名气大还是不大,社会地位高还是不高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感觉和氛围。他有各式各样三教九流的朋友,小韩是开车的,老四是理发的,马子是临时工,都是北京胡同里的苦孩子,没什么文化但个个都很仗义,个个都敬他服他,总是一口一个大哥地叫,照顾他的那份周到没人能够相比。物价不断上涨,他也知道不能只节流应该开源,人们纷纷下海做生意,他也跃跃欲试地试图挣钱,但是无论如何都进入不了角色,在生意场上他找不到他所喜欢的感觉和习惯了的氛围。

因此他特别看重朋友间没有任何事务性内容和实际利益的聚会。每当朋友聚会,他会一改不苟言笑的常态,因为瘦,我常说他笑起来满脸大括号。尽兴时,他唱京剧、平剧、越剧,唱民歌洋歌,只要地道他都喜欢,唱得最动情的是河北民歌《小白菜》:小白菜呀,地里黄呀,两三岁呀,没了娘啊……他的嗓子不好,声音小而颤,但唱这首歌恰到好处。

我很情愿买酒做菜,也习惯于操持这样的聚会。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妻子都像我一样,反正我是这样,我愿意这样。这种时候,我感到幸福,也许是我对幸福的理解太浅要求太低,或者就是我孤陋寡闻,我觉得这是一个女人真正的幸福,这是我真正的幸福。现在他的照片挂在我的房间,挂在我的床头,独自一人时我凝视着他,首先想到的是他在朋友中间的形象,他笑,他唱,他侃侃而谈,他自言自语,他高兴起来笑出来的“大括号”,他激动起来神经质的嘴唇……他指着我对大家说:“这是我老婆……这是我老婆腌的雪里红,我老婆做的鱼头汤,看家的本领,在别处肯定你吃不着……”这时我会想,如果时间可以倒流,我愿意用二十八岁的热情加四十岁的理智重新理解他、爱他,即使他生病时间再长,我也甘愿留在这个位置上,做我该做的,做我能做的……我真的常常这样想,不管别人相信不相信,我常常想,如果时间可以倒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