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编 当文艺成为一种『病』(第4/13页)

在后来倒是不刻意回避具有感情色彩的笔法了。记者也是人,是人就有自己的想法与感觉,你不能说你是个事件的照相机,忠实地快门一闪,记录完了了事。后来开始写评论也是肇因于此。

我写评论最开始是在网络上,没有其他想法,就是有些话实在是不吐不快。网络是个好东西,没有那么多约束,也没有自己心里为自己设的限制,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从《南方都市报》开始,评论时事蔚为风潮,也正在那时候在这张报纸上开设了我第一个时评专栏。

虽然从事新闻工作多年,但真正写评论的时候还是有些局促。无他,平日里都是在用网络的表达方式写作,平媒上该如何写评论还是不知道。写了两篇之后把心一横,心想:反正你们是因为我在网络上写字才找到我头上,那我就用网络的方式写,用不用在你,而怎么写则在我,不能因为发表而写字。

这些年写下来,原来的想法一直没有变,只是有所延伸。在我看来,评论时事是每个人天然的权利,这是社会所必须的东西。而很多人在运用这个权利的同时,始终在心中有一种自我审查的情节,不是害怕多言惹祸,就是害怕不能发表。两者都是利益,是伤害不得的。

但评论权是这样一种权利:如果你自己设限的话,那就干脆什么都别说。只有在能够达到的范围内走到最远,才能对得起这种权利与你能写出文通句顺文字的能力。就如同不在乎把网络的表达形式拿到平媒上一样,心里始终要存在一个“爱谁谁”的念头,始终告诉自己“我有话要说”。只有如此,评论才是一种真实的权利,而这种权利在你的键盘开始嘎嘎作响的时候,就无人可以剥夺。

一盒烟的11年

网络成名几乎一年的“天价烟”连续剧主人公、南京江宁区房管局周久耕前局长,因为受贿的罪名被南京市中院一审判了11年有期徒刑。回想起这个连续剧上映至今,终于有个最终的结局,算是件好事,虽然周久耕在被法官问到是否上诉时说要“回去考虑一下”,但通过在我们这里生活的常识可以得知,即使判决的刑期有所变化,这个受贿的罪名也是逃不过的。一切都起因于一盒香烟。

回首这场戏,不免让人有些感慨。曾几何时,该局长尚风光无限地叼着香烟宣布要查处“低于成本价卖房的开发商”,此情此景、此狂此蠢还在眼前之时,也就是他种下今日苦果之日。不过,不能说此事没有遗憾。

遗憾之一,周久耕抽烟已经是一种常态,他开的是什么车大家也都有目共睹。当此人抽此烟、开此车出入各个政府机构时,似乎并未引发任何关注。这只能是两个原因,不是相关机构人员从来不懂得烟草的价格、车辆的好坏,就是实在是有些习以为常了。或许我们要问问看,如果不是该人蠢到说出那样的话、而照片里正好有那么一包烟的话,这位是不是还在好官我自为之?一个肥得冒油的政府部门官员,又毫无顾忌地展现着自己的财富,而居然到了今天才是因为舆论大哗最终倒台,不知道这个责任应归功于谁?

遗憾之二,据说有网友人肉搜索出周久耕的弟弟是某房地产开发商,但判决书中只是谈到了收受其他人的贿赂,并未说明其是否还有渎职等情况。根据另外一个常识判断来看,既然这位能够收受其他人的贿赂,其操守应该不会达到不让作为房地产开发商的弟弟沾光的程度,而其子也被爆出从事建材等生意。一个房管局局长后面,那些升天的鸡犬、成型的价值链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也都不知道。

当然,即使有诸多遗憾,我们也应该看到这是互联网历史当中,注定会被写上一笔的标志性事件。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网络反腐最典型的案例之一,遵循了传播学的所有规律。而网络反腐最大的好处就在于传播的迅捷与群体参与。有句话不是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么?在没有网络这种便捷的传播方式之前,群众的眼睛或许同样雪亮,但他们的嘴上并没有扩音器,至少声音是暗哑的,除非是非常幸运得到了传统媒体的关注,否则的话,并不会形成所谓的“舆论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