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这就是巴黎!(第15/16页)

和邮件长时间的耽搁来比,美国人在这里的任何问题和不满都不算大,也不算持久。邮件的耽搁让人头疼,有时让人焦虑。家人和朋友反复催促写信,而去取邮件时却一次又一次地落空,也许几个月过去了却得不到家里的任何消息。爱玛·薇拉德为此抓狂,差点儿就病倒了。她在给姐姐的信中写道:“我的焦虑让我难以入眠,吞噬着我的健康。”

许多人像查尔斯·萨姆纳一样感到了冬天的寒冷,郁闷——心情灰暗,几乎超过了他的承受极限。爱默生认为巴黎处处物价奇高;纳撒尼尔·威利斯认为时间和金钱一样易逝;除霍姆斯外的其他人,都不大喜欢他们遇到的英国人。没有美国人愿意被认作是英国人。

萨姆纳讨厌在大街上、公园里见到那么多士兵。在每个博物馆和宫殿门口都有卫兵把守,似乎不想见士兵都不可能,他们是巴黎的一部分。这需要适应。

爱玛·薇拉德吃惊地了解到,巴黎有三分之一的小孩都是非婚生子女。有一次去参观失散儿童收容院,也就是育婴堂的医院,她看到了一排排的婴儿床上安放的婴儿,极度悲伤。她和阿比吉尔·亚当斯很久以前来到类似的地方反应完全一样。也像阿比吉尔·亚当斯那样,薇拉德夫人被修女们表现出来的爱心、对婴儿的精心护理所感动,但同时又感到一个社会有如此之多的婴儿被丢弃,那一定是什么地方出问题了。

长期等待的家书终于到了。查尔斯·萨姆纳搬离了寒冷的住所,感到松了一口气。那些缺钱的人也有了转机。像爱玛·薇拉德这样为了健康的原因离家的人,也感到健康状况明显改善了。

法国人说:“在城市的生活中可以发现生活的真谛。”在巴黎就是在经历世界。

温德尔·霍姆斯很快而且很容易就适应了新生活,连他自己也感到很惊讶。美国青年没人能这么容易而且还满腔热情地适应巴黎的生活。他完全没有陌生感,就像他是一直生活在巴黎一样。鉴于他以前对于这种新生活一无所知,这的确有点儿匪夷所思。他学起法语来没有什么困难。他从同学中的法国朋友那里很快就学到了一些“实用的小技巧”,这有助于他最大限度地利用这个城市能提供给他的一切,包括“经济”,以让他父母放心。

初来乍到的美国人或英国人总是很奢侈,这主要有两个原因——首先,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令人兴奋,忽视了自己的经济情况;其次,他对巴黎人成百上千条的节约开支的方法一无所知。于是,他付给服务员的钱比该给的多了一倍;他给那些从不敢向法国人乞讨的小无赖乞丐钱;该乘公共马车时他选择了出租马车;在饭店点的菜量是他能吃掉量的两倍——可怜的家伙,他不知道英国人总是把价格等同于价值,而法国人信奉的是“物美价廉”!

霍姆斯喜欢法国做派。他喜欢法国食品,特别愿意到医学院附近像普罗科普餐馆这样的聚会场所。这家餐馆很有名,大家都知道这曾经是伏尔泰和本杰明·富兰克林经常光顾的地方。餐馆是一位名叫弗朗索瓦科·普罗科皮奥·戴尔·科蒂洛的西西里人,于1670年开办的。据说就是这个西西里人把咖啡引进到巴黎的。

“我变得越来越像法国人了。”霍姆斯告诉他的父母,“我喜爱和法国人交谈,不时地吃法国餐,喝法国酒……”巴黎是“天堂”——当然,和波士顿人心目中的天堂大不一样。随后的几年里,霍姆斯常愉快地引用阿博顿的话:“让那些美国的好人,死后去巴黎吧。”

阿博顿鲜有不享受生活的时候,就像他一直盼望的那样,在巴黎待了一个月左右就又出发了。他要去看看欧洲其他的地方。到1836年,他又回到了巴黎。他的父亲决定带着5位家庭成员声势浩大地来到欧洲,其中包括在著名的莫里斯宾馆包下了一套房间。这家宾馆位于里沃利大街,俯瞰杜勒里公园。至于是当一个画家还是作家的问题,阿博顿还是没有决定。后来证明,他虽然这两方面的秉赋都不低,但都没能认真去做。他也没有确定一个固定的职业,他的父亲告诉他不要太在乎钱。由于有了父亲的财产,他永远不必在乎钱。他有享受生活的权利,于是就这样生活了下去,按自己的兴趣去写写画画,成了一名喜欢交际的艺术爱好者。他在花钱上慷慨大方,他的睿智、善谈和友好让他颇受欢迎。而他太喜欢波士顿了,没有选择寄居海外,不过他一次又一次地到欧洲旅行,重返巴黎。他对这里百来不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