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这就是巴黎!(第13/16页)

威利斯对于法国戏剧最欣赏的是,演员们看上去不是在表演,也不是在饰演角色。他喜欢他们的自然,面部表情的不加“刻意”修饰。“他们一走上舞台,没有一点儿做作,所饰演的角色就自然而然地出现了。”

温德尔·霍姆斯和他学医的同学们虽然有学业的压力,但还是观看了歌剧和话剧,甚至连最用功的学生小詹姆斯·杰克逊也去了。他告诉他父亲,这样“放纵”一下自己,对自己的学业和健康都有益处。他知道父亲自己就热爱音乐。

的确,在歌剧院和医院一样,我都渴望您在我身旁,因为我知道在这两个地方您会有和我一样的感受——在美国我不知道什么是音乐,我向您保证,在这里我不会再错过了解音乐的机会了……

霍姆斯和杰克逊也像别人一样每周按时给父母写信,有时还互相比对笔记。霍姆斯在一封信的开头写道:“詹姆斯·杰克逊刚来到我的房间写家信,并提醒我赶快写好一起寄走。现在杰克逊伏在我的书桌上,而我则在小桌上。我们都在奋笔疾书,我们不想让这一天白白度过,而不留下我们每周的印记。”

在巴黎的众多剧院中,王宫附近的法兰西剧院最为出名,也最为热闹。这主要是因为有玛尔斯小姐的缘故。当时,玛尔斯小姐在法国戏剧界的地位,就和塔里亚尼在舞蹈界的地位一样。法兰西剧院里上演法国的经典作品——有高乃依、拉辛和莫里哀的戏剧,演出高雅严谨。对于要学法语的美国人来说,经常是拿一个剧本来跟上剧中的台词。霍姆斯给他的父母解释道,这样的戏剧对于外国知识分子来说是不可缺少的。他们既可以从中学习法国的做派,又是语言学习的“最好标准”。考虑到父母对这些事情的态度,他又写道:“没必要撕掉信中最后有关戏剧的部分,戏剧中的社会要高级得多,它们一定会存在的,而且是人民的福祉。”

玛尔斯小姐的真名是安妮·弗朗索娃丝·布苔,在法国的舞台上活跃近30年无人能敌。她主要表演莫里哀的作品,她的发音被认为是经典法语的最好模板。

桑德逊在排了两个多小时的队才买到一张戏票以后,写道:“没看过玛尔斯小姐的表演,莫里哀也对自己的才华没有明确的概念。”查尔斯·萨姆纳看了莫里哀的《女学究》之后说:“她的声音像银铃,眼睛似宝石。”他知道,有生之年他将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个夜晚了。

除剧院以外,还有更多的娱乐活动。“人行道上有成千上万兴高采烈的人们。”托马斯·阿博顿写道。阿博顿没有医学学业要完成,基本上不用为花钱发愁。他的父亲是波士顿的商人、银行家、纺织厂老板,很富有。他父亲曾对他说,没什么理由可以不让自己过得“舒服些”。

阿博顿喜爱巴黎的饭店和餐馆,特别是天黑之后,这些场所的灯光“亮如白昼”的时候。他特别去了巴黎几处最好的饭店,包括以牡蛎闻名的冈卡尔之岩餐厅,还有位于意大利人林荫大道的托托尼饭店。在夏日的夜晚,看完歌剧之后,上层社会的人们蜂拥而至去“吃冰”。

新到巴黎的人从加里格兰尼的指南上读到:“巴黎到处是餐馆,特别是主要的街道上。”

没有亲眼所见的话,不可能想象到它们的数量、种类和雅致,没有其他城市可以与之相比,它们不仅独特,而且各方面都让人感到方便和有趣。

最有名的饭店聚集区是王宫附近。那里的现代化饭店在18世纪就出现了。福爱饭店是巴黎最古老的,也是最好的一个饭店。佩里戈尔、考拉匝和维利饭店都在王宫附近。据说在维利饭店消费一次的费用,足以让人在外省舒服地过上一个月。桑德逊在维利饭店用餐之后,看到其他美国人费力地理解着菜单上各种菜名,写出了给同胞的建议:“唉,我可怜的土气十足的同胞呀!在这种情况下最好是叫过来服务员,把一切都交给他,然后就像好孩子一样,端上来什么吃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