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万艳书 下册》(2)(第6/12页)
这一回珍珍“嗤”一声,抱住那娃娃歪头笑道:“吟诗还要背小注,大哥哥,你这下可真成个老头子了。”
詹盛言凝着她一笑道:“我足足年长你二十岁,可不就是个老头子?”
其实他比白凤也长出了十三岁,但白凤生就艳媚大气,谈吐行事又老辣无比,以至于詹盛言甚少感觉自己比她年长多识,有时反过来还要受她的提点照拂。而珍珍原就是澄净娇嫩的样貌,兼之身姿娇小、芳情悱恻,这时怀抱着那瓷娃娃,脸上的颜色比娃娃的瓷釉还白些,更似个依人的病童,仿佛身与心都脆弱得无力自支,时时需要人捧在手心里呵护。
詹盛言仍沉浸在珍珍的幽韵之中,乍闻得横声旁来:“哪里有这样漂亮的老头子!”
珍珍先投去一瞥道:“张妈,你老又说什么歪话?”
“怎么是歪话?”立在门际的张妈把眼睛一鼓,“胡同里的姑娘们就不消提了,连那些个跑堂的小鳖腿子都说,只一见咱姑老爷这一副面貌风神,真叫人恨不得变成个女儿身,任随他——”
“张妈!”珍珍早一阵猛嗽,一手还搂着那娃娃,另一手轻捶着炕案道,“你再疯言疯语,我可告诉给我娘去。”
詹盛言见珍珍着急,笑着摆一摆手,“岳峰,你带张妈到外头伺候。”
岳峰连哄带架就把张妈推出了帘外,“您就别跟着裹乱了。”
张妈兀自嘟嘟囔囔的,还侧着耳偷听内房的动静,但听詹盛言的声音在那里道:“张妈最怕你娘,你何必唬她?不过是顺口瞎说而已,别计较。”
珍珍迟了一迟,忽低着声儿道:“我只嫌村俗难听,她倒没瞎说。‘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者也。’[9]”
张妈前后三世也不曾读过《孟子》,当然是听得一头雾水,忙就和岳峰打问:“我们姑娘说的是啥?”
岳峰心知若不解开这位老太太的疑团,准被她纠缠个没完,只好捺着嗓子道:“姑娘是借孟子的话,说瞧不出我们公爷之俊美的,统统都是瞎子。”
张妈马上笑出了一脸褶子,“姑娘的脸皮就是薄,明明一样的话,我说就不行,偏请出孟圣人来说。不过呀,我瞧咱们姑老爷非但人生得俊,脾气也好,一点儿不像外头说的那样嘛,比我们姑娘的脾气还好得多呢。”
压不住的苦笑在岳峰瘦棱棱的脸孔上浮起,“我们公爷的脾气比外头说的还怕人,但有人敢拂其逆鳞,呵!可遇见了姑娘后,简直变了一个人,成天笑眯眯的,连酒都不喝了,这真算您老人家赶上了。”
“你说说!从前我们姑娘一天到晚病病歪歪的,半点儿精气神不见,整日里就是个敲鱼念经,花骨朵一样的年纪,过得倒像个尼姑,自打认识了姑老爷,那是说也有,笑也有,脸上也见血色了。这可不就是人家说的‘天’什么‘合’什么?”
岳峰忍俊不禁,“天作之合?”
张妈一拍大腿,“对!天作之合,天作之合。”
……
此时已是孟夏天气,但因珍珍体弱,卧房外仍挂着夹帘。张妈和岳峰的悄语都被拦在了帘外,便有一两声漏进去,里头的人也无暇辨听,只全心贯注在彼此身上。
自邂逅一日起,詹盛言无一日不来此探访珍珍,先时她因被他的激情所感,言行间也往往单纯奔放,及至订婚后,加之白凤的影响,她反而又拘束了起来,总是语不及私、持礼自防。故此詹盛言不意珍珍竟忽然间发此情语,一恍惚便从春闺日暖回到了石屋天寒之中,一颗十七岁的心脏又突突跳动在他中年人的胸腔里。
他目不转睛地望她,连眼中的亮光都年轻了起来,抚颌笑道:“多承谬赞。不过许多年潦倒风尘、坎坷湖海,早把我磨得不成样了。真不是自吹自擂,我少年时在辽东,数不清的人天天和我说我真是颜如宋玉、貌比潘安,听得我烦不胜烦,回回臭骂他们一通,结果你猜怎么着?他们说,我发起火来实在是英俊非凡,请我再多骂上两句。在这上头,你可远不如上一世有眼福,只可对着个老头子。我倒真希望你能一睹我十七岁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