榉树的房间(第7/12页)

只是,我觉得万一真的有这么个小麦相信的世界的话,她那结实的身体整天光是睡觉的话,可就太浪费了。小麦的身体并非是为了躺在潮湿的床上或者坐在压瘪的垫子上的,而是为了爬树啦,踢球啦,光着脚板无情地踩踏着草地走路才生出来的。

夜晚,小麦骑在我的身上时,我体味到了躺倒在草丛中、被那柔软而结实的脚板蹂躏般的快感。这种时候,小麦一向是闭着眼睛的。

分手之后的四年间,我并非一直对小麦念念不忘。

当然,痛苦是难免的,但我并没有沉浸在过去的伤痛里悲伤度日。我享受了半年没有恋人的自由生活,倒也乐在其中。即使加班到末班车时间,也不用给任何人打电话。而且不用考虑营养平衡与否,想吃什么就去站前的便利店买来吃。有人约我的话,也去联谊会。还可以不用顾忌谁,和感兴趣的女孩子吃吃饭、发短信聊聊天。我还和这么认识的两三个女孩子交过朋友。两个人星期日一起去买买东西,连休一起去泡泡温泉。和这些指甲上镶着熠熠发光的小石头、穿着雪白外套的女孩子们,山南海北地胡聊一通。一般都是一年不到,就和她们拜拜了。

最开始,我还胡思乱想,要是小麦知道了会作何感想?每当这么一想,我就不由得伤感起来。可是同时,我又特别想被小麦看到周末来公寓找我的经常变换的女孩子和我单独在一起时的情景。我想以此作为对她小小的报复,尽管自己也觉得有点不像个男子汉。我虽然没有走到她的房间门口,但上下楼梯的时候,经常偷偷往三楼的走廊瞅一眼。从车站回来的路上,拐过弯后,一看见公寓,就用眼睛的余光确认三○三室的窗户是否还亮着灯。

不过,在这漫长的四年里,我和小麦碰面只有区区五次。其中四次还只是我单方面看见小麦的。这是因为不光我尽量避免再次相遇,小麦恐怕也跟我一样。剩下的一次,我们俩正面遭遇,并且交谈了几句,是在某个早上的垃圾间外面。刚好是和华子开始交往的时候。

上班前,我拎着一袋垃圾下楼来,一打开通向公寓垃圾间的门,正看见小麦往垃圾箱里放垃圾呢。我攥着门把手,犹豫着是这么和小麦相见呢,还是关上门等小麦走了再进去呢?可是,在我得出答案之前,小麦就发现了我。小麦“啊”地张了一下嘴,稍稍后退了两步。

“早上好。”

我尽力装作无所谓的样子朝她走过去。在呆呆地站着的小麦身边,我保持着微笑,抓住箱把手,把垃圾袋扔进了最里面,并顺势扭头向她问道:

“你好吗?”

“嗯。好。”

小麦回答。还是那熟悉的囔囔的声音。

小麦胖了一点。灰色的旧派克风衣里面,穿着一条牛仔裙。脚上是中筒的黑靴子。因为鞋跟很高,所以她还是比我要高。头发比上次看见她时短了些,染成了亮茶色。我觉得和她的肤色相当协调。和她脸上浮现出来的僵硬表情相反,小麦的皮肤呈现出极其阳光的颜色,由不得人不去联想南洋诸岛。

“谅助好吗?”

“嗯,还好。”

“工作,还是那儿?”

“嗯,还在那儿。小麦呢?”

“我后来很快就辞职了。”

“啊?为什么?”

“种种原因……”

“现在在那儿?”

“现在在咖啡店干活。”

“在哪儿?附近吗?”

“怎么说呢……”

“小麦,你不是不喜欢喝咖啡吗?”

“现在能喝了。”

小麦显得有些不高兴,简短地回答道。派克风衣的领口上,不知怎么粘上了条透明胶带,我不知该不该告诉她。不过,这次非常快地得出了答案,还是不告诉她比较明智。

而且,我还意识到不应该再追问下去了。她为什么喝起了那么不喜欢喝的咖啡呢?在哪个咖啡店里打工呢?为什么到现在还住在这个公寓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