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国需要公共说理教育和公民理性(第9/12页)
其实,“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是一句俗语,而俗语或谚语都属于口语文化,不能直接拿来当作论据,因为这么做可能出现“人云亦云”的谬误逻辑。波兹曼指出:“在一个纯粹口语的文化里,智力常常同创造警句的能力相关,即创造具有广泛适用性的精辟俗语的能力相关。据说,所罗门知道3000条谚语。在一个印刷文字的社会里,有这样才能的人充其量被人看作是怪人,甚至是自大的讨厌鬼。在一个纯粹口语的社会里,人们非常看重记忆力,由于没有书面文字,人的大脑就必须发挥流动图书馆的作用。忘记一些事该怎样说或怎样做,对于社会是一件危险的事,也是愚蠢的表现。在印刷文字的文化里,记住一首诗、一张菜单、一条法规或其他大多数东西只是为了有趣,而绝不会被看作是高智商的标志。”
说理是一种波兹曼所说的“印刷文字的文化”,虽然它也可以用说话的形式来表达。说理的交流特别得借助于文字。逻辑谬误出现在口头话语中时,一句接一句,往往不可能一下子“听”出来。当然,在文字表述中,如果只是“粗读”,也是读不出来的。所以,说理教育的一项基本的学习和阅读训练就是“细读”。
日记无论写得多好,多么有文采,有学问,都是一种自言自语、自说自话的话语。因此,没有谁会对没有发表的日记提出公共说理的要求。但是,日记(或其他形式的私人写作)一旦发表出版,并且有了开导、影响别人的企图,那它就已经进入了公共话语的领域,因此也必须接受“说理评估”的检验。《中国不高兴》中就有许多经不起“说理评估”检验的自言自语和自说自话。这一现象在中国许多别的出版物中也屡见不鲜,这是学习《雷锋日记》成长起来的那一代读书人(程度当然有所不同)潜移默化地学会使用的语言。
像日记这样的私域话语中的“我”,看上去指的是他个人,但是,这个“我”的范围有时不只是个人,而是由亲近者组成的小群体。小群体成员之间的亲近关系与公共群体成员之间的那种陌生人与陌生人的关系是不同的。陌生人公共群体所特别需要的那种说理话语,对于亲近者小群体常常是可以舍弃的。这是因为,在亲近者小群体(如家庭、帮会、教会、政党)中,成员之间有一些在“理”之外的维系力量(亲情、义气、共同信仰、同志关系等等),也有一些与平等对话无关的结合原则(儿子对父母的孝道、帮会的帮规、宗教的教规、政党的党纪、领导/被领导等级等等)。
在亲近者小群体中的那些形似“公域”的话语,其实并不充分符合公共说理的要求。例如,在民主的政党内,也许会有说理的话语。但说理并不是所有政党话语的必然特征。党内很可能为了保证统一意志,在组织各层次中一级级下达“指示”,这种指示的话语充其量不过将“我与我”放大到“我们之间”而已。但这种“我们之间”的话语是建立在上下级领导的科层、等级关系上的,它与平等对话的“我与你”话语并不符合。
当一个政党(顾名思义是一种小群体)的观点要传达给它之外的社会人群时,“我们之间”的同志关系就必须转换为“我(们)与你(们)”的平等公民关系,原先不一定需要的“说理”也就变得非要不可了。但是,现实的情况是,政党的观点被直接放到社会中去,并要求其他人群像党员一样对之加以接受,这在中国几乎已成为惯例。“我们之间”和“我(们)与你(们)”这两种不同话语严重混淆,使得“我与你”的平等公共说理话语一直无法在中国得以确立。
《中国不高兴》是几个朋友间聊出来的,说他们是“同志”也没有什么不可以。这是一种典型的“我们之间”的话语。只要作者们愿意,他们本来完全可以把这种“我们之间”的话语转化为“我(们)与你(们)”的话语。就像学生作文必须把notes和journal转化为essay一样,他们必须有意识地这么做才行。但是,大概是由于没有受过这方面教育的缘故吧,《中国不高兴》的作者们并没有能够完成这关键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