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国需要公共说理教育和公民理性(第8/12页)

长期以来,在中国一直没有能够形成明确的、被公众社会普遍运用和遵守的公共说理话语(学术出版物中也许有一些例外)。这首先是因为,人们对公域和私域的话语未能予以清楚的区分。美国大学的说理写作课上一般会向学生特别强调这个区别。例如,学生在写作文时,教师会告诉学生,从酝酿到成文一般会经过三个阶段。开始时,写作者记下一些自己的想法或观点(往往是在“酝酿”的时候,与别人“聊”出来的),称为“笔记”(notes)。笔记是零零星星、断断续续的想法,不成文,完全是写给自己看的,暂时不必考虑读者是谁、读者会有什么不同看法等等。笔记是一种私域的写作。一旦有了初步想法,接下来就是草稿。草稿基本上还是写给自己看的,但行文的表述或结构要比笔记完整一些,称为“手记”,手记已经基本连贯成文,可以读了。“手记”与“日记”是同一个词:journal,这是因为,大部分随手所记的文字与日记是同类性质的,主要是写给自己看的。第三阶段才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说理之文” (essay),它是作者写给别人看的,所以必须考虑到它的公共性,必须考虑到别人会要求提供什么论据、可能会有什么不同意见、如何才能有效说服他们等等。这种私域和公域话语区别的意识需要不断地培养,使之成为一种习惯。

在中国,话语的私域和公域区别十分模糊不清,以至于公域话语时常受到私域话语的不当影响。说理必须区分公和私的话语,因为私域话语的“我与我”关系难以顺利转化为公域话语应该具有的“我与你”关系。例如,从20世纪60年代起,中国各级学校教育都号召“学雷锋”,学习的远不只是做好人好事,更是雷锋式思维方式和表达形式,最典型的文本就是《雷锋日记》。小、中学语文教科书里有不少与《雷锋日记》相似话语的文本,教师要求学生的是一种只讲“深刻理解”,不讲“说理评估”的阅读方式(其实许多教师自己也不知道还有说理评估这么回事)。

《雷锋日记》中的话是雷锋写给自己看的,是一种私域写作。雷锋说:“处处听党的话,坚决地、无条件地做党的驯服工具。”他省略的主语是“我”。无论雷锋对自己提什么要求,那都是他自己的事,“我与我”的话语是无须作公共说理的。但是,如果雷锋是对另外一个人说话,说“你”必须这样做,那就成为“我与你”的话语。这时候,他就必须给对方一些充分的理由。给予充分理由,那就是公共说理。

“学雷锋”是一种以非理性的话语机制为基础的行为模仿。它要求的是,雷锋怎么做,你也怎么做; 雷锋怎么想,你也怎么想。除了“雷锋这么做”和“雷锋这么想”之外,你再不需要有其他理由,也再不能问“为什么”。长期用这样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模式来规范社会,必然会取消公共说理的作用,也必然会削弱公众的说理能力。

《雷锋日记》式的语言本身无所谓好或不好,雷锋只受过小学教育,能够写出这样的日记已经很不容易。他心地善良,虽然他做好事会有一些功利的动机(不然就不会有这么多照片和事迹了),但我们不应该用怀疑主义和犬儒主义的态度去对待他做的好人好事。然而,把雷锋日记的语言拔高为公共说理,却是有害无益的。对《雷锋日记》很少有作说理评估的。例如,有人赞美雷锋语言善于“巧用对比”、“对比套用”、“排比连用”,是青年人应该学习的语言榜样。雷锋说,“我懂得一朵花打扮不出春天来,只有百花齐放才能春色满园的道理。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赞美者评论道:“通俗的比喻,鲜明的对比,形象地说明先进人物要带领大家一道进步的深刻道理。”雷锋只是用了一个比喻,连理都还没说,哪里来什么“深刻道理”?如果硬要把雷锋的话解释为“说理”,那么这里有一个明显的逻辑问题,那就是,并没有谁说过“一朵花可以打扮出春天”来啊!先提出一个根本不存在的“错误想法”,然后把它驳倒,这种常见的逻辑谬误叫“稻草人战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