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国需要公共说理教育和公民理性(第10/12页)
不仅如此,民族主义本身就很容易成为一个同道者之间同声相求的情绪话语,它包含的“我们”有一种自然投缘、自然亲近的关系,很容易形成“我们”排斥“你们”或“他们”的倾向。民族主义话语要有说服力,必须特别注意把“我们之间”的关系转化为“我(们)与你(们)”的关系,这样才能与“他者”建立一种虽不一定投缘,但却平等、相互尊重的公共说理关系。而这恰恰是《中国不高兴》作者们不知道如何去做,或者根本不屑去做的。
五高调宣传也不是公共说理
任何话语交际都是由三个关键部分构成的:信息发送者、信息、信息接受者。其中,发送者与接受者的关系特别重要,因为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交际过程中传送的是什么性质的信息。如果发送者与接受者的关系是自由、平等、相互尊重的,那么,传送的信息是说理。反过来说也是一样,为了传送说理信息,交际双方之间必须有自由、平等、相互尊重的关系。因此,选择什么样的话语,也就是选择什么样的人际关系;或者可以说,有什么样的人际关系,就有什么样的话语。
长期以来,中国公共语言一直受宣传话语影响和塑造。在宣传话语的信息发送者和接受者之间,存在的不是一种可以发问和必须对话的平等关系,而是一种“领导”和“群众”(被领导)的等级关系。即使在不同的“领导者”们那里,信息传送也是在“上级”和“下级”的等级关系中进行的。在这种等级关系中形成的话语是“指示”,不是说理。指示有时可能会附带作一些说明,但其目的是为了加强接受,不是接受反方的怀疑、质疑和反驳,并与之进行说理对话。宣传话语是武断下达的,它追求的是简单、直接、容易接受的效果。它有很鲜明的立场,但往往缺乏说明立场的理由。
宣传与“说服”是不同的。朱维特和奥多奈尔的《宣传与说服》正是以这一区别来定义“宣传”的:宣传是单向贯彻信息发送者的意图和需要;而说服则是双向互动的,兼顾信息发送者和接受者双方的交流需要。宣传居高临下,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随时可能在交流的某些环节上违背真实原则;而说服则必须平等对待对方,诚实地遵守真实原则。宣传往往不容受众发问,因此依靠某种外部强制力维持信息的传递机制;而说服则必须容许、鼓励对方发问,双方都是自由而不受胁迫的自主主体。因此,在宣传和说服之间不只是话语样式的选择,而且是话语制度环境的区别。在某种势力可以为所欲为进行宣传的社会中,一定存在着某种不受节制的胁迫性制度。
宣传在当代话语中往往用来特指某种由组织体制来从事、完成的信息散布。宣传散布的思想、观点,开始是宗教的(17世纪),后来则是政治的和政党的。20世纪是宣传成熟、发展、多样化的时代,不仅用于政党口号、群众动员、思想控制、舆论引导,而且也用于商业广告。现代政党宣传的对象是群众,也是动员和控制群众社会的主要手段之一。正是在20世纪,原先中性词义的“宣传”变成了一个贬义词,获得了虚假、欺骗、蛊惑、玩弄、操控、洗脑这样的含义。这也是为什么美国的初中教材把逻辑谬误和宣传手法放在一起,用以引起学生们的警觉。
民族主义很容易变成一种宣传,一种很高调的宣传。民族主义后面有一种天然的体制力量,国家和政党组织都常常利用民族主义,即便是在民间,民族主义也不会与国家权力没有关系。“民族”与“个人”之间没有对等的关系,民族永远不会错,错都是在个人,所以代表民族说话的人,永远理直气壮,盛气凌人。民族主义是不好惹的,不管对谁来说,“不爱国”、“汉奸”、“卖国贼”都是很沉重的帽子。在反驳这种民族主义和指出它的非理性特征时,甚至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那就是,理性的民族主义思考根本无法与非理性的民族主义辩论,因为在理性与非理性之间不可能有说理这种对话。说理的首要前提是愿意说理。非理性不讲理,不只是因为不知道怎么讲理,而且是因为根本就不愿意讲理。这种极端强梁、霸道、暴力的非理性,已经超出了民族主义讨论本身的范围。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情况,讲理的弄不过不讲理的,如果这成为普遍现实,那么社会也就会陷入一种非理性、无是非的可怕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