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监狱与流放(1834—1838) 第十五章(第11/14页)

让小孩与垂死的老人住在一起,强使他们呼吸死亡的气息,并委托需要安宁的老人免费照料孩子……

诗人的天才!

为了不致间断,我把一年半以后的一件事放在这里一起叙述。它发生在弗拉基米尔省我父亲的领地上,那儿有个村长,是个聪明的农民,熟悉人情世故,平日做运输生意,自己有几辆三驾马车,在那个实行代役租的小村子里已干了二十来年村长。

我住在弗拉基米尔的那一年,邻村农民托他送一个新兵;他自以为老于此道,带着绳捆索绑的未来的祖国保卫者,满有把握地驱车进城了。

“老爷,事在人为呢。”他曾对我说,用手指捋着已有几茎银丝的淡黄大胡须。“前年我们要送一个小伙子去当兵,可这人生得这么瘦小、虚弱,大伙担心他不合格。嗯,我就说:‘各位父老兄弟姐妹们,车轮不上油是转不动的,你们说说能出几个钱吧。’大伙合计了一会儿,决定出二十五个金币。我到了省里,在税务局讲了几句话,便直接去找主任,这是个聪明人,我早认识了,老爷。他吩咐我进书房见他,原来他脚痛,躺在沙发上。我把一切都给他讲了,他笑笑回答道:‘行,行,你讲吧,这东西带了多少来?你是个守财奴,我知道。’我掏出十个金币,放在桌上,深深鞠了一躬。他把钱拿在手里,掂了几掂,说道:‘可你知道,要钱的不是我一个啊,你还带着多少呢?’我回答他,十来个金币还办得到。他说:‘你看,这派得了什么用场啊?你自己算吧:医生两个,新兵验收员两个,文书,嗯,还有其他各种费用,反正至少还得三个。这么办吧,你把剩下的十个统统给我,事情就包在我身上了。’”

“那么你给他了?”

“当然给啦。就这样,新兵收下了,一切很顺利。”

村长在这种扣除尾数的办法的熏陶下,习惯了这样的经济手腕,大概还拿惯了那五个金币(这些金币的命运,他没有提),因此对成功是充满信心的。他没有料到,在贿赂和接受贿赂的那只手之间,也会发生许多不幸。这时派到弗拉基米尔主持征兵事务的是侍从武官埃森伯爵。村长掏出一把金币塞进他的手里。可惜我们的伯爵像《努林》33的女主人公,“不是按祖宗的规矩”教育大的,而是在波罗的海的贵族学校中长大的,那里培养的是对俄罗斯皇帝的德意志式忠诚。埃森勃然大怒,大声呵斥,最糟的是还打了铃,文书跑进屋子,宪兵也来了。村长做梦也没想到,世界上还有穿制服而不要贿赂的人,以致吓得手足无措,没有抵赖,也没有发誓要请上帝做证,证明他从未行过贿,如果他有这念头,就让他的眼睛瞎掉,从此喝不到一口水等等。他只是像绵羊一般听凭摆布,给送进警察局,大概心里还在后悔,给将军的钱太少,以致得罪了他。

但是埃森既未因自己良心纯洁而满足,也未因倒霉的农民饱受惊吓便善罢甘休,看来他是真的想在俄国根绝贿赂,惩办罪行,树立兴利除弊的榜样,因此为村长的险恶用心,给警察局,给省长,给征兵机关,都发了公函。农民给关进了监牢,送上了法庭。我们的法律又愚蠢而不合情理:行贿的农民(即使他是个老实人)和受贿的官吏,须同样办罪,因此案件变得很棘手,必须多方设法才能营救村长。

我赶去找省长,他拒绝过问这事。刑庭庭长和参议们怕侍从武官干预,直摇脑袋。倒是侍从武官本人首先变愤怒为亲热,说他“决不想难为村长,只是教训教训他,审问一下,然后释放”。我把这话转告警察局长,他对我说:“坏就坏在这里,这些大老官都不懂事,应该简简单单把他送到我这里,我会抽他一顿背脊,叫他今后没有问清路切莫往前闯,然后放他滚蛋,这样大家都省事;可现在,只得让法院去磨洋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