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大熊(第7/12页)

那年春夏两季,达里萨依然天天拖地板,但秋天一到,他就跟着猎人们进山了。他已说服自己,相信打猎是通向死亡事业的另一条阳关道,不管怎样,那将指出自力更生的途径,让他回到心仪的事业中去。他会亲手把兽皮带回家,重振波格丹先生的工坊;他要亲手杀死野熊,熊皮会让医生和政客们光顾他摆在集市里的货摊,谁也没见过的屠熊情节会让退役将军家的炉边故事更加精彩。

第一年,达里萨跟过一个又一个猎人,很快成长为一个独立猎户。老猎人们都说,他好像天生就是干这个的,一学就会;也许这是因为他又找到了目标,这让他充满干劲地投入新生活,心意已决,就有使不完的劲儿。他学会了布陷阱、修武器;机关一旦设好,他就一动不动坐守几小时;也学会了在夜里和雨里追踪猎物的行踪。他知道,牢记鹿群在山里的移动规律就能预料野熊会在哪里捕杀掉队的鹿。他学会如何在深秋捕猎,此时野熊长了膘,步态变得缓慢,但在冬眠前的一两个月里会变得最凶狠。不管别的猎人可以教他什么,他都如饥似渴地去学;他们教不了的事,他就自己摸索。他的武器是陷阱和猎枪,罗网和毒饵,并渐渐习惯野熊死去时的嘈杂和臭气,熟稔用正确的刀法和手感剥下熊皮,那沉重的、鲜血淋淋的兽皮会像裙子那样顺从地被剥离。他爱上了独处,没有干扰,除了偶尔遇到别的猎人,偶尔也会走进一些偏僻的农场─那里的男人总是不在家,女人们总是很乐于招待他,热情得让他始料未及。他明白了,七个月的捕猎能换来三个月在波格丹先生地下室里的美妙工作,将整个世界关在门外,把自己背回来的兽皮重塑成兽。

他还学到了忍耐和理解有钱的白痴,因为,有必要带领他们打猎,总有一些年轻人想继承父辈祖辈的贵族风范。在他捕猎的第三个年头,贵族遗少会跟着他走穿灌木林,像幼鹿那样笨拙而胆怯,他们会紧张地大叫、乱跑、让你捉摸不定。这类遗少的装备总是太多,心理准备却十分欠缺,到了关键时刻会牙齿打战,手臂僵硬。也经常会有某位遗少出人意料,在最恰当的时机、以最精确的角度成功出击;这样的大男孩少之又少,却也不能摆脱人生首次杀戮带来的那种震惊,他们的脸上会呈现出恍惚、麻木和别的意味,那种表情会持续好几个星期,并将永远保存在捕猎留念照片里。

世道越来越艰难,达里萨发觉自己越来越多地专注于捕捉一些特殊的、惹麻烦的熊。他的英雄事迹越传越广,信使们踏遍丛林只为了找到他,告诉他:有头黑熊掳走了兹拉提卡村的一个小男孩;没人亲眼见到过的魔鬼恶熊下山来到德列万诺村的一户农场人家,咬死了田里的几匹马;体形堪比一间屋的红母猪被叶赛尼卡的公熊叼走了幼崽,因为小猪全死在了玉米田里,愤恨的母猪在丰收时节伏击田里的农夫;还有一只灰色老野猪在佩莱力乌一处谷仓里给自己做了个窝,准备在那里冬眠。

一个接一个地找,他捕到了那些熊;屠熊之后,他得了它们的毛皮,再往下一个村庄去。村民们都很欢迎他,待他如贵宾,给他吃给他穿,买下他不打算自留的兽皮;随后,轮到他出手相帮,他们会面带敬畏之色排在街头直到村口,目送他离村上山打熊。达里萨有没有预先在森林里埋藏武器?这与捕熊传奇无关。太多传闻都确凿地说,他是一道奇特的风景,五英尺七英寸的汉子,不带任何武器,消失在丛林里,只有一堆大熊的生皮翻卷着垂下肩头。

大熊达里萨。金色迷宫的回忆被抛之脑后,也注定是他未来的终点。但此时此刻,只有熊,别无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