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朴生活(第10/21页)
总而言之,不论是在本国还是异国,都不能断言服饰已经上升到在艺术上备受尊崇的地位。目前,人们通常是有什么就穿什么,就像遇难的水手漂到岸边,在海滩上随便找到什么就穿在身上,为各自的衣着在时间和空间的差异而彼此取笑。每一代人都会嘲笑老式样的装束,而虔诚地追随新潮款式。看到亨利八世或伊丽莎白女王的服装,我们会像看到食人岛上的国王和王后的衣着一样,禁不住哑然失笑。任何服饰一旦离开人就会显得可怜巴巴,滑稽古怪。任何人的衣着,唯有透射出的严肃的目光,经历过真诚的生活,才能抑制人们的嘲笑,从而显得神圣起来。衣着色彩斑斓的小丑突然腹内一阵绞痛,他的服饰也会表现出那种痛苦万状的情态。当士兵被炮弹击中,他那身破烂不堪的军装会显得如同王袍一般尊贵。
男男女女对于新款式的追求是那样幼稚而疯狂,有多少人摇晃着万花筒,眯着眼睛向里面观瞧,希望能够发现这一代人眼下所需要的那种独特的图案。生产者早已意识到人们的品味是反复无常的。譬如说,两种款式的区别仅在于某一种颜色的丝线深浅不同,其中之一会畅销一时,而另一种则摆在货架上无人问津,不过等到闲置了一季之后,后者反倒成了流行时尚,这种情况屡见不鲜。相比之下,文身倒算不得人们所谓的丑陋习俗。不能仅仅因为刺花深入皮肤,无法改变,就称之为野蛮。
我并不认为我们的工厂体制是人们获得衣装的最佳方式。技工的状况一天比一天更接近英国技工的状况;这一点也不足为奇,因为就我迄今为止耳闻目睹的情况而言,服装厂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让人们可以穿得舒适体面,而是为了赚钱,这是毫无疑问的。从长远来看,人最终达到的是他们预先设定的目标。因此,尽管他们一时受挫,但仍不妨把目标定得高远些。
至于住所,我并不否认现在已经成为一种生活必需品,尽管有实例说明,在气候更加寒冷的地区,人们长期没有住所也照样能够生活下去。塞缪尔·莱恩〔21〕说过:“拉普兰人〔22〕穿着皮衣,头和肩膀罩着皮袋,夜复一夜睡在雪地上,那种严寒就是身穿羊毛衣服也会被冻僵。”他亲眼看见拉普兰人就那样安然入睡。他还说:“他们并不比别的民族更耐寒。”但是,大概自从人类生活在地球上,没过多久就发现了住屋的便利,还有家庭的舒适,这种说法的原意可能是指住所带来的满足感,而不是其乐融融的家庭生活;然而,在某些气候地带,一提到住屋,人们就首先联想到寒冬和雨季,一年之中三分之二的时间根本用不着住屋,一把遮阳伞就足够了,因此,上述说法未免有失偏颇,而且只是偶尔适用罢了。在我们这里的气候条件下,以往到了夏天,只要有个遮盖就可以过夜。印第安人的表意符号中,一座棚屋代表一天的行程,树皮上刻画出的一排棚屋表示他们宿营的次数。人类的肢体并没有被造就得硕大强健,因此必须力求缩小自己的世界,用墙壁隔出一个适合自己的空间。起初人类赤身裸体,风餐露宿;赶上晴朗温暖的天气,白天还是很惬意的,但是到了雨季和冬天,更不要说炎炎烈日之下,如果不及早找个住所蔽护自己,人类恐怕早就灭绝在萌芽时代了。传说中的亚当和夏娃,在没有衣服可穿的时候用枝叶蔽体。人需要一个家,一个温暖舒适的地方,起初是寻求身体的温暖,然后是情感的温暖。
我们可以想象一下人类的幼年时代,某个富有冒险精神的人爬进岩洞去寻求遮蔽。从某种程度上说,每个孩子都会重复一遍人类的发展历程,他们喜欢待在户外,哪怕是阴雨和寒冷的天气。孩子们玩过家家和骑木马的游戏,都是出于人的本能。有谁不曾记得,自己小时候是怎样兴趣盎然地观看层层叠叠的岩石或是走近一个岩洞呢?这是一种出自本能的渴求,是我们最原始的祖先遗留在我们身上的烙印。从穴居开始,我们发展到用棕榈叶、树皮和树枝,用编织和绷紧的亚麻,用草叶和禾秆,用木板和木瓦,以及用石板和砖瓦建造屋顶。久而久之,我们忘记了露宿旷野的生活是何种感受,我们的生活远比自己想象的更加家庭化。壁炉和旷野,二者相去甚远。日日夜夜,如果我们能够更多地和宇宙天体毫无阻隔地彼此相望,如果诗人不是一味地在屋檐下吟唱,如果圣人不是久居在屋舍之内,也许一切都会好起来。鸟儿不在岩洞里歌唱,鸽子也不在笼舍里呵护自己的纯真无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