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抗日战争的经验(第14/16页)

第三步,当农民对“阶级压迫”有了一定了解后,干部将在他们中间发展新的积极分子。积极分子一般是受压迫最深、警惕性最高、最能团结其他村民的人。第四步,一旦基层村组织、领导能力、群众觉悟这些条件具备后,就可以开始斗争了。干部会尽量清楚地告知农民,开展斗争的原因、他们将从中获得的好处以及斗争的界限。那些对待农民最严厉和最不公正的个人会被揭发出来,并接受公开指控。斗争有非暴力和暴力两种形式(文斗和武斗)。前一种斗争包括批评、声讨及控诉会。但当农民报复那些曾经伤害、压迫或杀死过他们亲人的人时,斗争可能会进入一个更加暴力的阶段。在这一阶段,被控诉的对象可能会被戴上高帽子游街示众、被殴打,以及遭受类似的虐待。此时,减租减息和清算工作才算真正完成。

最后,必须巩固斗争的成果。具体做法包括:“按照大多数人的愿望”分配斗争成果;讨论和纠正错误;将斗争中表现最突出的积极分子吸收入党;整顿党支部;建立领导机构;成立民兵组织和其他群众组织;警惕地主的反击;改革村政府;最后是发展生产。[67]

在土地所有权并不集中的地区,共产党对这一程序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改进。新的斗争方法是让多个村子的村民一起参加批斗大会。在审判特别富有的地主或名声很坏的恶霸时,最多可能有来自100个村庄的数千名群众聚集在一起,参加控诉和清算大会。[68]

无论自由知识分子是否了解共产党农村工作的细节,但正如他们指出的,土地改革是共产党“在农村扎根”的关键。到1945年,开展斗争已经成为共产党农村工作的基石和中心,即发动农民摧毁农村现有的经济和政治制度,创造新的制度。

结果 根据记录,在1944—1945年间,莒南县开展了1782次斗争活动,最终消除了“发动群众的大部分障碍”。斗争的主要目标是地方恶霸和腐败,其次是减租减息。在莱东县,地方恶霸和腐败同样是斗争的主要对象。表4列出了莒南县、莱东县,以及整个山东解放区的斗争对象及次数。[69]

表4 山东的斗争对象

来源:参见此处。

*此处的“破坏活动”泛指所有企图破坏和抹黑共产党控制的农村组织的行为。

在莱东县,斗争的“成果”统计如下:2763986元现金(币种不详),209999斤粮食,10066亩土地,1667亩山地,306头骡子,206头猪以及包括附属建筑在内的1656间房屋。

不幸的是,有关这些财产如何再分配的资料很少。有批评认为,有些斗争开展得较为草率,而且受益者主要是军属家庭。后一点在黎玉的一次讲话中得到了印证,他特别强调了1944年的斗争对1945年的征兵运动产生的直接影响。黎玉介绍了渤海地区广饶县的经验来证明自己的观点。[70]

黎玉指出,广饶县的北部地区曾经“非常落后”。1944年,当地政府和党委加大了征兵的力度,但他们无法完成县里的配额。大部分参军的人最后又回来了。在这一年年底,党和当地政府发动群众减租减息、反腐败和打击恶霸。在随后的一次征兵活动中——尽管只在该县的几个地区进行——共有3145人主动参军。正因为如此,黎玉才会得出结论:“只要群众的生活状况得到改善,他们愿意积极参加革命活动。”1944年,山东全省只有1.1万人参军。但在1945年农历新年的征兵活动中,据称有4万人主动参军,民兵的规模超过了50万人。

共产党通过土地斗争运动发展出了规模庞大的各类党组织。到1945年,已有大约400万人加入了日益扩大的军事和非军事组织的系统中。参加各类组织的人数占到了山东老解放区总人口26%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