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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利安清醒地意识到自己变了:提前体会到了地狱的滋味,他已经能够坦然接受父亲、哈里·莱利还有公司其他小股东的不满,他还指望着他们拯救他濒临破产的现状。他已经受到惩罚了,接下来的日子只能独自面对。没有谁比他更落魄了。他确实有了大麻烦。对他来说,与其要面对这些人,尤其是他父亲,还不如挨一顿打或者被送上前线的战壕。
显然,没有人向他父亲透露“驿站马车”的“爆炸事件”,因为他们清楚地知道,他的父亲宁愿“驿站马车”被炸掉一千次一万次,也不愿意他的儿子在那里丢人现眼。但肯定会有人告诉他朱利安朝哈里·莱利身上泼酒的事。在接下来的几周里,吉布斯维尔的人们会遮遮掩掩地议论这些事,但终归要比吉布斯维尔俱乐部的人好多了。那个波兰律师肯定会告诉每个人——“上帝啊!波兰人是信罗马天主教的!”朱利安还是第一次这么想。
突然,他想起撞倒的那个人,他衣服的翻领上有麋鹿慈善保护协会的标志。“我还有什么没有做?还有谁没被我骂过?……”他想诚实点,总结一下这一段时间自己的种种劣迹,这样他会好受一些。
他想起自己对卡罗琳的粗暴和许多事;他做了些令她蒙羞的事,比如把酒倒在哈里·莱利的身上;他还与海琳·霍尔曼公然出去幽会,无情地伤害了她。他今天早上对待格雷迪夫人的方式也让卡罗琳反感。这还没有完,他想起有一件事比他和卡罗琳之间的所有事情还重要:伏罗杰·奥格登现在已经是他的敌人了,这已是不争的事实,这比他对卡罗琳做的任何事情都要糟糕,因为这对他影响不小。这让他有所改变,可我们不该让自己改变得太多;人们只可以忍受很少的改变。他以为是朋友的人,很好的朋友,现在却是他的敌人——这会导致另一个改变。
自己是什么时候最后一次改变的呢?他反复地思考,否定了那些只是迁移或者美饰而非改变的东西。他反复地思考,他最后一次的改变就是他发现自己,朱利安·英格里斯,一个他一向自认为懵懂无知、充满好奇与恐惧的孩子,变成了一个血气方刚的男人,一个可以给女人带来欢喜也带来痛苦的男人。他记不清是哪个女孩了,忘记她是他利己主义的一种表现;这一发现最重要的一面,这一改变,只是对他而言才有意义,只是他自己的一个关键时刻。但是,他看到这一发现,这一改变的意义是如此的深远和持久。和生理成熟上最简单的发现相比,它几乎同样重要,也无疑地同样持久。永垂不朽的是改变而非过程,因为他已经忘了当初是如何有了这一发现的。
现在来看,被人讨厌也不是什么难以接受的事。他们为什么要讨厌他呢?的确,他们就是讨厌他。但也有人喜欢他,比如有女孩暗恋了他很久,而他自己还不知道。男人总希望听到有人说“喜欢你”,尤其是女孩子。可是当一个女孩说,“亲爱的,我爱你远胜过你爱我。”他也不会过于惊讶,顶多会感觉像突然被人拍了一下后背。女孩子们很容易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沉浸在自己对爱的渴望中。但是,尽管你还没准备好,她们却中途退场,那也不足为奇。她们这样反复无常才能说明她们是在恋爱,她们身体里现实的因子告诉她们,不要再飞蛾扑火了,要知道抽身而退。
朱利安经常会想:像他这种总是受到女人青睐的男人,是不会受到男人们欢迎的。在过去,他曾想过很多次,却总是逃避结论。男人们喜欢拉他参加扑克聚会、高尔夫球四人对抗赛、俱乐部的午宴(他从基瓦尼和罗特立俱乐部退出后即加入了“狮子”俱乐部)。但他现在怀疑,这是否只是他们想拉拢他,让他进入他们的社交圈。不,那只是他们习惯性的恭维罢了,就像他总爱把车停在车库,靠近他家房子时常常会看一眼一样,都是习惯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