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民用航空和商业航空(第2/4页)

看起来,同样是运输距离为1英里,飞机运送1磅货物所产生的费用几乎与火车运输1吨货物的费用相当。运输同样重的货物,飞机在空中飞行所需的牵引力是火车的10倍;飞机燃油的单价是火车燃料的10倍;火车运送100吨货物只需要五六个乘员,而飞机每运送1吨货物至少需要1个乘员。

目前,在500英里内,飞机所需的时间比铁路长,这是因为机场远离市区,而且还要考虑到上下飞机所可能耽误的时间。如果机场位于轮船码头或铁路沿线附近,上述问题就不存在了。

有时,为了节省时间,夜间空运旅客也是可能的。例如,从纽约至芝加哥,晚上从纽约搭乘飞机第二天早上就能到达芝加哥,这比乘火车方便多了。进行夜间飞行,基本上要求距离超过500英里。

关于安全性,在严格的管理和完善的航路设施前提下,飞机的安全性可与地面运输工具相比较。军事飞行事故频发的原因在于,军队的着重点并不在飞机的安全性能,而是在其他性能上,如要求其速度最快、载重最大等。军用飞机通常以机群方式活动,于是经常出现飞机相撞的现象,加上空军总是要求给敌人最大打击,因而这种撞击的危险极大。关于商用飞机,一切以乘客和机组的安全为前提,所以已经极为安全了,对于风暴和大雾这类航空杀手,我们已经采用了新仪器,例如我们可用无线电报发出警告,警告飞机避开风暴。随着科学的进步,我相信这种安全系数还会继续上升。

至于速度,飞机已经超越了其他所有交通工具,今后它的速度还会进一步提高。

对于航空事业,我的观点是,政府需要以实际行动来支持它的发展。关于航线,我们的政府需要倡导航线开发。欧洲国家采用了高额补贴制度,即如果一个公司有意开展两个地点的飞机运输业务,而它又通过了国家的审查,就可从政府处得到一大笔钱,这笔钱差不多是购买飞机和设备金额的一半。此外,该公司的这些设备要随时处于良好状态,并经常接受政府的检查;所有使用的飞机,都可转作军用;飞行人员和机务人员也要通过政府的考察,各公司可按照它所拥有的飞行员和机务人员获得一定的补贴。最后,公司每年最低应获得5%的净收入,如果低于这个水平,政府将帮忙补足差额;如果高于这个水平,则收入归该公司拥有,政府也不再补贴。

这种补贴制度发展了商业航空,而且公司和政府都能维持航路上的人员和装备。事实上,这种措施的基本目的在于军事,商业处于次要地位。

世界强国已经看到了航空运输的前途,看到了它的潜力,它们正在为垄断制定计划。但在美国,政府还没有制定商业航空制度,只提供了少量的资助,这与那些往来于伦敦、巴黎、布鲁塞尔、柏林以及其他大城市之间的商业航空运输相比,我们做得太少了。

美国应该建立一家航空公司开拓商业航空运输事业。它可以利用现有的航空邮路建立商业航空路线,运送邮件、货物,搭乘旅客等。这家航空公司应该保持精确的成本计算,公开飞行所需的最佳设备,公开空中交通所需费用。这可以为民营航空公司提供从事商业航空运输的成本参考,使其明确需要投入多少,能够收到多少利润。

在进行这些工作的同时,政府还需要进行调查,什么货品最适宜航空运输。这些工作只能由政府主导,因为它需要花费大量金钱,做大量的调查。

如果美国能这样做,那么我们国家的商业航空就将迎头赶上,甚至超越欧洲国家。在不久的将来,当航线在我国普遍建立起来后,我们还可以建立到南美洲、亚洲、欧洲的航线。

最近,关于气流的研究有了新进展。我们完全可以设想,如果我们能利用强大气流飞行,就能大大缩短洲际飞行时间,这在未来是可能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