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攀皋: 中国科学院学部的定位与调整(第9/13页)

1982年后,科学院开始有研究生毕业,当时很慎重,虽然研究所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但不让它授予博士学位,而是把权力集中且到学部。授予博士学位有一套严格的程序,我不介绍细节了。一般来说,学部基本是尊重所里意见的。后来,学部把博士学位的授予权都交给了研究所。在我印象中,生物学部将第一个博士学位授予给了邹承鲁的研究生徐功巧。徐后来去了美国。

(二)评议研究所

1981年,科学院部署了评议研究所的工作——以学术评议为主要内容,并要求对研究所的发展方向、学科力量配置等提出评价意见。不同研究所对此反应不一,有些所非常渴望评议,有些所根本就拒绝评议,我们也就没去评议。

我跟宋振能分工,在随后的几年各组织了几个研究所的评议。我组织的是对成都生物所(1982年3月)、昆明动物所(1982年4月)、遗传所(1983年11月)、水生所(1983年11月)的评议。我就是讲讲评议精神,介绍介绍评议组成员而已,真正做评议的是学部委员和一些专家同行。记得评议遗传所时组长是生物学部副主任、农业科学院原子能所所长徐冠仁。总的来说,评议组对遗传所评价不高。本来是有规定,评委们的讨论严格保密,待大家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宣布。结果,在汇总内部讨论意见时,某学部委员偷偷打电话把结果告知遗传所所长胡含。胡含知道后马上向秦力生(时任科学院顾问)和孙鸿烈告状。其实评议意见并不是法律,不是非执行不可。我在评议会召开之前就说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可领导还是出来干预了,不同意向遗传所提送评议报告。

(三)审议面向全国的科学基金

在第四次学部大会上,谢希德等89名学部委员联名给中央写信,建议国家拨一笔专款,设立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主要资助基础性研究,包括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这是针对经常批判基础性研究、这方面的研究缺乏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的现实而提出的。该建议得到了中央和国务院的批准。1982年3月,面向全国的科学基金委员会成立,当年即开始受理申请项目。基金刚开始时是每年3000万元,后来增加到每年5000万元,由各学部组织同行评议。评基金项目时,我们公正办事。首先,同行评议时,尽量不选与申请人关系密切者。我们一方面自己心里有数,另一方面尽可能多地征求意见,一般都请五个人以上的同行。同行评议意见回来后再分组审议,工作量非常大。那个时候复印条件跟不上,为了让参加评议的评委能人手一份同行意见,我还参加了用复写纸、刻蜡版誊写同行评议的工作。

说他公平公正也好,书生意气也好,卢嘉锡都是一位地地道道的科学家。他会议上公开要求我们动员研究所少申请或不申请科学基金,因为高校比我们更艰苦。他说的话当年即见效,科学院的基金中标率急剧下降,高校则一下上去了。国家教委有人立即说:我们高校中奖率是多少,你们科学院就那点能耐!卢老听到后一笑置之。

1986年,国家正式成立独立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此前,我们每个学部都有基金处。运转四年,积累了一些经验后,1985年,科学院又成立了基金局。后来,科学院就把这些基金处、基金局的人员全部都给了自然科学基金委。

除了各个学部共有的科学基金外,生物学部还有一个青年基金,也由我们来主持评审。所以,基金的审核占据了我们大量的时间、精力。

(四)复审自然科学奖

1980年,国家科委开始筹备第二届国家自然科学奖的评审工作。所谓第二届,是国家科委承认,1956年评出的中国科学院科学奖金算第一届国家自然科学奖。评第二届自然科学奖的时候,前面的初审工作由国家科委负责,后面的复审由科学院学部负责。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方面的奖项是由我组织复审的。1982年7月,自然科学奖励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出获奖项目125项,其中,生物方面,人工合成胰岛素获得一等奖,胰岛素晶体结构测定等获得二等奖。没设特等奖,最高就是一等奖,奖金一万元。人工合成胰岛素是集体项目,二十几个人分,每个人几百块。这一届的自然科学一、二等奖基本被科学院包揽,后来几届完全由国家科委自己评的自然科学奖也如此。我们做过基本情况统计,大概有点规律性,好多获奖项目都有十几年的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