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攀皋: 中国科学院学部的定位与调整(第10/13页)
第三届及之后的国家自然科学奖评奖,我们科学院学部就不管了,我们只管科学院院内的自然科学奖的评选。我被推举为第二届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奖评审委员会副主任。这里也有评一、二等奖的问题。微生物所的郑儒永的《中国白粉菌目志》研究申请的是一等奖,最后评出来的却是二等奖。他很不服气,向我抱怨说:“评审委员会里多是不懂我这个成果的人,凭什么让他们来评?”这类抱怨经常遇见,也有其道理。但我也没办法,毕竟这是来自各行各业的评委集体投票的结果。我喜欢把学术比作运动,两者都追求卓越,很多类似之处。当然,它们也有区别。运动,比如说赛跑的评判程序很严谨,结果也一目了然,让人无话可说。而学术成果很难用量去衡量,难免会让人滋生很多不满。
(五)论证实验室
1984年,生物学部开展了一系列关于国家重点实验室的论证工作。我做组织工作,请了很多专家来,从中选一个作为主席主持论证工作。论证过的实验室有生化所的分子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水生所的淡水生态与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等。中科院上海生物技术研究基地的可行性论证也是我组织的专家组。
(六)协调一些科研工作
有较长一段时间由我来主管科学院的生物技术工作,所以我在这个方面投入的时间、精力较多。除前面所说的组织讨论生物技术的规划外,1982年,我还和李载平等去南斯拉夫贝尔格莱德参加了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召开的关于成立国际遗传工程和生物技术研究中心的高级会议。在生物技术方面,我的一个工作重点是抓工具酶。我们做人工合成胰岛素、人工合成核酸等研究,要从氨基酸、核苷酸、工具酶等最基础的东西做起,什么都要自己准备。就像一个人肚子饿了要吃饭,得从翻地、撒种、下肥、收割等做起一样。如此龟兔赛跑,怎么竞争得过人家?怎么追赶世界水平?在西方国家,这方面的工作是社会化的,研究人员确定所需物资,打个电话订购,器材、试剂就送到了。而我们科学院的研究人员通过器材局向外订货,往往要半年、一年才能到货。比如在分子生物学、生物技术的实验研究中,有几个项目需要定成套的设备,结果,不但到货慢,不懂行管理者还从里边划掉了一个。因为不成套,工作就做不了了。现代生物学研究所需的工具酶很贵,而国家的供给又很有限。所以,我在组织全院生物技术规划会议时,专门列了一个分工研制、生产工具酶的项目,要求各相关研究所,尤其是生化所的东风生化试剂厂、生物物理所的试剂厂分工协作。
自1979年重建以来,尤其是在卢嘉锡院长任期内,作为学术领导机构,学部取得比1955—1957年学部初建时还要大得多的事权,从评职称、评博士学位、评基金、评自然科学奖,到选学部委员、选学部主任、选院长,到协调科研工作、论证实验室、评议研究所,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学部委员,尤其是那些经常需要从外地来北京开会的学部常委,也因此而忙得不可开交。因为“四清”、“文革”等运动,他们普遍被耽误了十几年。他们本想在“科学的春天”争分抢秒地再做一些科研工作,把失去的时间追回来,可在得到尊重、得到一些权力之后,他们的时间、精力也因此在行政管理事务上耗费掉了。
如果那些精力耗费能产生良好的效果,他们可能也会愿意做出一些牺牲。可是,现实并非如此,许多事情是管不好的,且会产生复杂的人际纠纷、单位间纠纷。拿前面提到的李继耕申请去意大利的事情来说,科学院外事局让我们提意见。我想,这种事情提到学部委员会上去讨论不是很可笑吗?就由我们办事人员拿个意见吧。于是我们就根据前面讲过的理由给出了一个否定的意见。结果李继耕来我们学部闹,并把学部的相关公文拿了出来。其实这都是违反办事规范的。作为一个主管部门,外事局本来应该有自己的主见,更不应该把我们应他们的要求而提的建议拿给当事人本人或所在单位看。怎么累我们都没意见,可权力部门把好事留给自己,把责任推给学部,让我们感觉很闹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