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雪后城头草色新(第27/58页)
与俄国人日益明显的险恶用心相反的是,英、德两国经过紧急磋商达成一个重要的原则协议。协议的两点最重要的原则是:一、各国不得瓜分中国的国土,“维持中国的领土不使变更”;二、中国的沿海沿岸全部向各国的贸易和经济活动“自由开放”。
英、德是1900年侵入中国的各国联军中第一次就未来谈判原则进行立场表态的两个国家。其协议中的两个重要原则的第一条是给予各国的一个极端重要的提示,即:中国是一个古老而庞大的帝国,没有任何支持瓜分这个主权国家领土的理由。而英、德之所以在野蛮地武装入侵一个主权国家之后,突然想到并提出了具有“公正性”的警告,完全是因为他们太担心俄国人对帝国东北的窥视了。英国人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在华利益受到威胁。德国人虽然表面上和英国人站在一起,但其真正的目的是想利用“不得瓜分中国”的借口而制约俄国人在东北、英国人在长江流域的扩张。美国和日本在兵力上不足,感到即使瓜分中国也占不到多大的便宜,于是抱定“宁要赔款,不要土地”的原则。这便是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列强们的真正侵略面目。
至于自由贸易问题,西方要求帝国开展自由贸易的主张长期以来一直被视为对帝国的一种严重侵略行为,因为西方各国在进行对华贸易时带有强烈的不平等交换、不公正关税制度、倾销非法商品、掠夺劳动力资源和原材料以及进而取得更大的不合理特权的内涵。虽然由于闭关锁国国力已经远远落后于世界其他国家的中华帝国确实应该尽快从封闭中解脱出来,但是1900年,在西方对于中华帝国相互通商、开放贸易的“催促”中,其侵略的意图是明目张胆的。
在“不得瓜分中国国土”的大前提下,11月初,奥、法、比、德、英、意、日、西、俄、美10国联合照会李鸿章和庆亲王,进一步提出“议和”谈判的六项原则:
一、惩办祸首;
二、禁止军火输入中国;
三、索取赔款;
四、使馆驻扎卫兵;
五、拆毁大沽炮台;
六、天津至大沽间驻扎洋兵,保障大沽与北京之间的交通安全自由。
这六项原则基本没有改变地贯穿在1900年中华帝国与西方列强的整个“议和”谈判进程中,并成为数月之后签订的《辛丑条约》的基本“原则”。这是对中华帝国主权带有严重侮辱性质的“原则”。其中各国有权在帝国领土上驻扎军队一条,是完全漠视国际准则的强盗式的无理要求,给自1901年起的中国带来了无穷的后患,因为自那以后无数“国耻”事件的发生都和这一原则有直接或间接的因果关系。
万般无奈中的李鸿章得到的竟然是这样一个“原则”,他终于意识到他根本不可能结束帝国的厄运了。
在李鸿章的一再敦促下,帝国流亡朝廷于9月25日发布了“惩办祸首”的谕旨:庄亲王载勋、怡亲王溥静、贝勒载濂、载滢等革去爵职;端郡王载漪撤去一切差事,交宗人府议处;辅国公载澜、都察院左都御史英年、协办大学士吏部尚书刚毅、刑部尚书赵舒翘等交都察院和吏部议处。但是,帝国朝廷的这个惩办方案没有获得各国的通过。
李鸿章和瓦德西会见之后的11月23日,帝国朝廷第二次发布“惩办祸首”的谕旨:削去端郡王载漪王爵;将已革去王爵的庄亲王载勋、怡亲王溥静和已革贝勒的载滢,均交宗人府圈禁;已革贝勒载濂闭门思过;辅国公载澜停俸一级调用;左都察御史英年降两级调用;前吏部尚书刚毅已病故免议;刑部尚书赵舒翘革职留任;已革职的山西巡抚毓贤充边永不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