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翠扳指(第33/66页)
“美国士兵的情况是一个有趣的研究题目”,因为事后美国报纸说,美国士兵是“在中国惟一绝对没有进行抢掠的士兵”。“美国士兵绝不比其他国家的士兵更坏一些,但也决然不比他们好一些”。美国士兵身上没有“艺术气质”,更多的是“相当的商业才能”:美国士兵来到中国人住宅内的结果就像一场厉害的地震发生了一样。他们是卤莽的,举止和语言不符合欧洲人的教养标准。他们既不喜欢艺术的刺绣,也不喜欢稀有的铜器和瓷器。他们拣起高级官员家中一只保存了好几个世纪的值钱的花瓶,扔在地板上。摔碎陶瓷器皿的噪音,倒使他们不懂音乐的耳朵听起来欢喜若狂。他们是真正的军人,通常使我感到他们是对生活失意的人,经常在找寻财富。他们在有钱的中国人的房子中寻找的全是金条、银锭,最为他们喜欢的是4.25磅重的元宝。如果他们找不到金条银锭,他们宁愿什么也不要。当他们一找到手,为了立即换取现钱,他们总是很愿意把每个4.25磅重的元宝(按重量价值70元)卖掉,换取5元、10元、15元或20元的本地通行货币。((英)萨维奇·兰德尔:《中国与联军》,马京虹、刘燕武译,载《八国联军在天津》。)
法国人是一群务实的家伙。他们"似乎不愿意拿走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他们挑选的都是一些不值钱的小东西",大量需要的是"中国的棉布睡衣",以为"改变他们的服式"。他们还需要各种食物和烟草:面对一堆银子,他们却把我引到有火腿的地方去。在一条胡同里,我遇到另一群法国人,他们对发现的东西欢喜若狂。当一只又一只火腿从店铺中传出来,堆放在路中央时,赞美之声从四面八方像暴雨似的倾泻出来。两三个法国青年出神地注视着逐渐增高的腊肉堆,当外面的腊肉已堆积成庞然大山时,店铺里又传来消息说,一间新发现的房间里还有许多火腿,这时,他们欣喜得简直要发疯了。(同上)
俄国人“除了金条、银块和毛皮之外,什么也不看重”,表现出“从西伯利亚来的野蛮”:他们可能是联军中最乱的人了,一切对他们无用的东西他们都是乱扔一通。他们特别喜欢珠宝,而且把戒指与手镯当做个人身上的装饰品。他们似乎对钟表里面的机械有很大的反感,除非他们听到里面的发条折断掉下来,否则,他们绝不会满足。一个哥萨克在一个中国官员家中找到一个奇异的艺术品,这是一只不比香烟盒子大的象牙盒子,一碰到弹簧,盒盖就打开,一只夜莺——体态匀称美丽而只有苍蝇那么的大——跳出来,栖息在盒子边上,在那儿像一只真夜莺一样地叫着,声音极为动听,在它歌唱的时候,喙一张一合地,尾巴摇摆着,两翼扑动着,甚至于颈部与腿部也能合拍转动。这个小鸟是瑞士造的,在盒子的题词上说,这个盒子曾经在几个著名的欧洲收藏家的手中待过,中国官员一定为它付出了一大笔钱。((英)萨维奇·兰德尔:《中国与联军》,马京虹、刘燕武译,载《八国联军在天津》。)
联军士兵在天津城内普遍的、大规模的抢劫,是得到了联军指挥部的允许的——“要阻止抢掠是不可能的,当权者们于是采取了明智的方针,让士兵们为所欲为地抢一天。”
的确是“为所欲为”,但不只是“一天”。联军士兵对中华帝国平民财物的抢掠持续了两年之久,直到他们从这片国土上撤出去为止。
受到抢掠的还有帝国政府的财产。除了长芦盐道的数百万两白银被日本和美国士兵抢走之外,俄军洗劫了帝国政府的造币厂,将几吨白银全部运走。同时,天津道署、府署和县署的银库以及所有的工厂企业,全部被抢掠一空。联军还抢掠了大量的军事物资,掠获了三百多门火炮、大批弹药和各种“相当值钱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