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10/15页)

李鸿章还将他的企业及其经营人员用于外交目的。1874年台湾事件期间轮船招商局上海总部曾作为货物和情报中转站[97];在中法冲突中的最初几年间,该局在越南的办事处以及与该国的稻米运输贸易曾被用来掩护李鸿章的探子。[98]1875年后,中国首批验外使节通常是通过轮船招商局上海总部向国内传递电信的,1878年,轮船招商局内正式成立了政府电信处(a central office for the Transmission of Covernment Correspondence),这一做法遂制度化。[99]这样,李鸿章就既拥有了得到海外电信的正式途径,又拥有了得到海外电信的非正式途径。

李鸿章在中国外交事务中的地位是奠基于其北洋通商大臣这一职位之上的,这一职位是1860年中国允许外国公使驻京后创设的。中国人曾反对外国人进驻北京,但是第二批条约签订(1858—1860)后,按照条约规定他们不得不允许外国人进驻北京。恭亲王提出了一个巧妙的办法处置商务与外交事务,按照这个办法,外国人便不能自行其是,这个办法就是在天津设置一新通商大臣,负责所有与外国人有关的通商事务,恭亲王希望借此使所有与外国人有关的事务在天津商办,从而减少外国人进京的必要。朝廷批准了恭亲王的建议,并在上海另设一通商大臣负责南洋各国通商事务,还令各地方当局自行处理外交事务,不必提交总理衙门。北洋通商大臣一职1870年以前与直隶总督一职不是一人兼任,也没有什么实权,1870年李鸿章集二职于一身,使二者合而为一。精力充沛的李鸿章据有了这两个职位,很快就盖过了总理衙门,成为中国事实上的外交大臣。[100]李鸿章意志坚强,精力充沛,对外交事务和增强个人权力都极感兴趣,他为自己的办事能力,为自己有一帮志同道合的追随者感到自豪。虽然总理衙门是官定的外交部,但是大多数外交问题都要转送到天津征求李鸿章的意见,通常情况下他只是陈述己见而不作决定,但是一当危机来临,他通常都被派作中国全权代表去议和谈判。正常情况下,朝鲜问题是由礼部来处理,但是约在1880年总理衙门却奏请由李鸿章负责中朝关系问题,从此,李鸿章成为中国对朝政策的幕后操纵者。[101]他所处的地理位置是他得到这些差使的另一个原因:他的衙门在天津,是举行外交谈判的地方,离北京远近适当,近到易于向朝廷通消息并接受朝廷的指示,又远到使外国谈判人员不能进入北京。[102]

1870年代中国开始向国外派遣外交代表时,总理衙门请李鸿章推荐人选。他忠告总理衙门说,出使欧洲列强诸国之人须极为可靠并为朝廷命官。这样他们才不至于被外国人歧视,但是,由于没有人愿意出使国外,李鸿章很是聪明,将实际选择一事推给总理衙门。[103]当时的中国人一般认为,出使国外比受惩罚还要糟糕,明智的人是不会自愿出使国外的。1875年,朝廷任命了第一位驻外公使。但是他企图谢绝这一差使。[104]不过,在中国派遣驻外公使的头三十多年间,大部分驻外公使或是李鸿章的朋友,或曾作过他的幕友,正如1875—1901年间驻英中国公使名单表明的那样:郭嵩焘(1875—1878),李鸿章丁未同年、前幕友;曾纪泽(1878—1885),曾国藩之子;刘瑞芬(1885—1889),安徽人,太平天国时期曾在李鸿章手下供职;薛福成(1889—1893),前幕友;龚照瑗(1893—1896),合肥人;罗丰禄(1896—1901),曾多年担任李鸿章私人秘书和译员。[105]

因为中国公使是被派往异国他乡生活在蛮夷中间,因此人们认为只有公使们才应该有权力挑选随从人员并支付其薪金,通过这种办法,驻外公使就能在自己身边集聚一批和谐相处并能加速事情进展的人。[106]这是一种由政府许可了的幕府制度的扩大,它间接地有助于李鸿章维持其政治权力。李鸿章有如此众多的前幕友和朋友担任驻外公使,使他有可能在公使馆中安置自己的人去历练。其子经方为了获得办理外交的经验,担任过驻英公使馆参赞,后来成了中国驻日公使(1890—1892)。这样,李鸿章就既能够招徕追随者,又能多少垄断外交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