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汉末的选官危机(第2/6页)
我们业已指出,察举制的成立一方面以此前的官吏推荐制度为基础,同时也是知识群体参政的结果。在儒家意识形态的影响之下,汉代的察举制度也不仅仅表现为单纯的行政雇员录用制度,同时它还有鲜明的“虚己求贤”以礼纳知识分子的色彩。在这一制度之下,士人与政府的关系十分微妙。《论衡·答佞》:
假令甲有高行奇知,名声显闻,(佞人)将恐人君召问,扶而胜己,欲故废不言,常腾誉之。荐之者众,将议欲用,问佞人,必对曰(1):甲贤而宜召也。何则?甲意不欲留县,前闻其语矣。声望欲入府,在郡则望欲入州,志高则操与人异,望远则意不顾近。屈而用之,其心不满,不则卧病;贱而命之则伤贤,不则损威。故人君所以失名损誉者,好臣所当臣也。自耐下之,用之可也;自度不能下之,用之不便。夫用之不两相益,舍之不两相损。人君畏其志,信佞人之言。遂置不用。
此段叙述颇能反映察举辟召制下士人与政府的微妙关系。“人君”泛指州牧、郡守一类地方长官。如果士人因“高行奇知”而“名声显闻”,长官便有了察举辟召之义务。士人依自己名声大小,待价而沽,择高而就;长官亦依自身之威望大小做谨慎选择。这样便出现了“屈而用之,其心不满,不则卧病;贱而命之则伤贤,不则损威”的微妙关系。这也是察举征辟制下士人与朝廷之关系的缩影。在法家指导下的秦代官僚体制之中,吏员只能是单纯的文官,“夙兴夜寐,卑身贱体,竦心白意,明刑辟,治官职,以事其君”,君臣间只是“主卖官爵、臣卖智力”的关系,决无标榜个性炫耀名誉之余地。
在科举制下,士人“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成名”取决于中举与否,此前其人格声望一般无人问津,故求职之士人当务者并不在此。而察举征辟制度与上述两种情况都不相同。长官不能仅仅把士人视为一位求职者,而是还要当成一位具有独立人格与社会声望的知识分子。于是,知识分子也就保持了某种程度的独立性。这就是“人君畏其志”的真实含义。
长官辟举要考虑士人名望,士人也着意培养这种名望,于是所谓“士名”便贵重于时。《风俗通义·十反》:“太尉沛国刘矩叔方,父字叔辽,累祖卿尹,好学敦整,士名(2)不休扬,又无力援,仕进陵迟。而叔方雅有高问,远近伟之,州郡辟请,未尝答命。”文中“父”为刘矩叔父,古叔父亦可称“父”。其叔父尽管有“累祖卿尹,好学敦整”的条件,然“士名不休扬”,故“仕进陵迟”;而刘矩“雅有高问,远近伟之”,获得了“士名”,于是便有“州郡辟请”。又《三国志·王粲传》注引《魏略》:“始质为单家,少游遨贵戚间,盖不与乡里相沉浮。故虽已出官,本国犹不与之士名。”吴质未得“士名”,出官后仍居心怏怏——在时人看来,未得“士名”纵令为官,也是不光彩的。又如“邓飏少得士名于京师”,濮阳兴“少有士名”之类,分见《三国志·曹爽传》注引《魏略》及《濮阳兴传》。
欲得“士名”,必须使他人了解自己,在士人中建立名望。汉末士林交游谈论、清议品题蔚成时风,形成了一种具有“穷是非、定臧否”之权威的社会交际圈,人物评价生乎其中。甚至还出现了一批品题人物的权威人士,如许劭、许靖、郭泰、荀淑、李膺等,据说士人经其所名,人品乃定,先言后验,众皆服之,甚至韦褐刍牧、执案刀笔亦可因之而成英彦。《太平广记》卷一六四引殷芸《小说》:“(李)膺同县聂季宝,小家子,不敢见膺。杜周甫知季宝,不能定名,以语膺。呼见,坐置砌下牛衣上。一与言,即决曰:此人当作国士。卒如其言。”时人以列身李膺座上为“登龙门”,经其品题者,自然身价十倍。被品题者后来终成英彦国士,或可证明那些名士确有识鉴,但也不妨说是这种非官方的名士品题,才造就了被品题者的声誉和日后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