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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安自然是忠於景泰帝的,以前的故作不知,只是因為想不出好辦法,如今既然有黃(王厷)出頭,這個機會當然要抓住。「這件事不能不了了之!」他扯開了尖銳帶雌音的嗓子說,「今天就要定議覆奏,以為可者署名,不可者不署名,不得首鼠兩端。」說完,從身上掏出一張紙來,原來他連覆奏都預備好了。
胡濙這時不能再裝糊塗了,從興安手中接過奏稿唸道:「陛下膺天明命,中興邦家,統緒之傳,宜歸聖子。黃(王厷)奏是。」接著命人抬來一張大書案,備下筆墨,請大家署名。
「閣臣當先!」
聽得興安這一聲,作為首輔的戶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陳循,隨即援筆大書「臣陳循」,接著是工部尚書東閣大學士高穀。等閣臣一一署名完畢,接下來便該資望最高的王直表示態度了。
王直面有難色,一直不肯動手。陳循便拿起筆來,在硯池中濡飽了墨,塞到他手中,說道:「來,來!當仁不讓。」
王直以後,便該于謙。他亦是凝神靜思,好一會方始提筆。等文武百官、勛臣國戚一一署名已畢,數一數共計九十一人。唯一不曾具名的是林聰。
奏上得旨:「可。禮部具儀,擇日以聞。」同時復有分賜內閣諸臣及六部尚書黃金各五十兩;對王直格外優遇,賜金加倍,而且進官太子太師。隱然將東宮付託給他了。
「此是何等大事?為一個土官所敗壞!」王直拿起御賜金元寶,使勁往桌上一摔,「我們真羞死了!」
唯一問心無愧的是林聰,他還升了官,由正七品的吏科都給事中,調為從六品的詹事府左春坊司直郎。但這是個閒缺,與吏科都給事中的權威有天淵之別,所以實在是明升暗降,巧為懲罰。
「我只可惜于少保!」他對來安慰他的同事說,「這件事走錯了一步。」
于謙在這件事「走錯了一步」,是連他自己都能感覺得到的。黃(王厷)戕兄殺姪,事證確鑿,只以請易儲一疏,不但免罪,而且景泰帝命興安到兵部傳旨:黃(王厷)著升任都督,充潯州總兵。這使得于謙大傷腦筋。
「興司禮,」他說,「如此處置,影響士氣,能否請皇上收回成命?」
如果是別人說這話,興安就會厲聲詰責:照你這麼說,黃(王厷)請易儲之疏,是上錯了,無功可言?但他一向非常支持于謙,所以低聲下氣地答說:「于少保,皇上已經說過,『想不到萬里之外,有此忠臣』。是忠臣豈不應該獎勵?」
于謙語塞,「黃(王厷)奏是」的覆奏,自己也署了名的。如果不曾署名,即不以黃(王厷)之奏為是,自可據理力爭,如今怎麼爭法?只好命武選司遵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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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部易儲的儀注,雖早經擬妥進呈,但遲遲未見明詔,原因是宮中仍有爭執,汪皇后大不以為然。景泰帝一怒之下,命興安到內閣傳旨要廢皇后,理由是:滿朝文武百官,皆以為應立皇子見濟為東官,唯獨汪皇后堅持不可,揆其用意,無非因為只生兩女,而見濟非其所出,心懷偏狹,不可為母。若不廢立,退出大內,恐東宮不能免禍。
這是所謂「欲加之罪」,但汪皇后與文武百官在表面上處於對立的地位,所以即令王直、胡濙這樣的正直老臣,亦不便為她說話。至於汪后被廢,杭妃繼立為后,更是順理成章、無可爭議的事了。
易后自然先於立儲,不過兩道詔書是緊接著而來的,更封太子見深為沂王,立皇子見濟為太子。詔書中說:「天佑下民作之君,實遺安於四海。父有天下傳之子,斯本固於萬年」,上一句說景泰帝之得大位,為天命之所歸,抹殺了上皇禪讓之德。不過上皇另外的兩個繈褓之子,行二的見清、行四的見淳,亦都分別封為榮王、許王;行三的見湜已經夭折,就不復追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