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正公书札卷十二(第14/15页)

复李次青 咸丰十年八月十八日

——宁防溃兵溃勇,仆有告示稿一纸、护票稿一纸。如尊处探得宁郡实已失守,溃兵实已西来,则请尊处一面照缮告示四五张贴于徽州左近,一面飞报敝处,以便多缮多贴。如宁国失守之信不确,不可乱贴。至要至要。

——礼前后河溪等四营二千三百人,即日可至徽州。宁郡未失,则四营赴旌德。宁郡果失,则四营赴绩溪。

——贵军须饷万金,应即照准。有则一次领去。无则分两次领,亦不出十日也。廖道解宁之万二千金,尽可动用。请即照告示中之法用之。如宁郡未失,须交凯章带解,不可动用也。

——贵军请全数守徽,不必分营赴绩。徽郡如有贼来犯,是阁下之专责。徽兵如再闹饷,当严拿重办,亦是阁下之责。此外之事,阁下不必兼管。职专则心一也。徽兵七月以前欠饷,仆不能管,亦不能出示,实无银钱。阁下岂全不知耶?目下兵勇恶习,驱之不去,杀之不畏,仅仅看操、禁烟等空言,岂遂知难而退耶?

——大军以景德镇、建德两路为来路,仆在此兼辖之。又池、黟、太、石,皆在西边,惟祁门扼西之要,仆不可赴徽郡也。万一绩溪有疏,坚守徽、祁、旌、太,自可安稳。凯军即以霆军为饷道,亦无不可。

复张筱浦中丞 咸丰十年八月十八日

侍在祁门,扼景镇、建德两处之来路,顾池、石、泾、太之防务,不可轻动。次青在徽弹压防守,亦不可轻动。绩溪之防,另派礼字营等二千余人往,侍缺饷与尊处略同。本年并未具折请饷,非廉也,知邻省之艰难,奏亦不应耳。徽防七月以前欠饷,不能代给,亦不能再行出示。伏希鉴亮。

浙帅奏请台旆赴杭,若尊意不愿再从事于干戈,尚可婉委陈奏,圣心本无固必儒臣,雍容之度,久为九列所共亮。惟目下急于成行,似多未便,不如委蛇数日,待索饷诸弁风波稍定,然后起程,或未晚也。江长贵刻下景况极苦,昨有信来,求调回徽防,拟即复函允之。

致李次青 咸丰十年八月十八日

今日竞未接手缄,不知台从尚在郡城,抑已出外查阅关隘?鄙意阁下新集之军,宜合而不宜分,宜在徽郡坚筑营垒,或守城垛,以“立于不败”四字为主。绩溪之丛山关,如果确有把握,或可由贵军先分一、二营守之。若无十分把握,则贵军专保郡城,总不宜分。礼字营十九起行,二十二可到郡。阁下与凯章稳住五日,则人心固矣。

复张凯章 咸丰十年八月十九日

惠缄。知宁郡果已不守,贼氛正恶,日内当扑绩溪丛山关等处。阁下切不可慌乱,亦不可派队远出迎剿,总以静镇为主。礼字等营至绩溪。次青营垒坚固,东路必稳。宋副将在太平,西路本稳。阁下在前敌,万一东路饷道或断,西路饷道必可常通也。

李希庵带二千人月杪可到祁门,稳住十日,则此后可进剿矣。宁防之兵勇逃出者,徽郡尚存银万二千两,请次青与阁下速发,以救其饥。

复骆龠门中丞 咸丰十年八月十九日

前此奉留台旆,曾呈三咨一缄,想次第上达荃鉴。此间军事,本谓张、李已到,左、鲍将来,可期日有起色。不料宁国城外各垒尽被贼破,宁郡失守,广德再陷。南陵孤悬贼中,尤为朝不保夕。

目下四眼狗、杨七麻子、古、赖诸贼,皆在皖南,而徽宁各兵归敝处纺辖,新旧交替,纷纷索饷,外寇内讧,一时并集。现派凯章守旌德,霆军守太平,次青守徽郡,杨镇魁守绩溪,以待左公之至。仍求阁下将协饷五万,借饷五万,即日起解,以济眉急。并求将拟带入蜀之兵,改援南赣。安皖安江,即以安湘。曷胜感荷。

复陈俊臣 咸丰十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