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官册干部制度的运行及干部队伍的变化(第3/6页)
1920年代,根据党中央合理分配党的力量的精神,干部调动较频繁,官员流动性比较大。根据中央组织局1927年的数据,官册制度建立后的三年(1924~1926)中,全体领导干部中的85%变换了自己的职务。[51]1921年党的第十次全国代表会议规定党的主要组织工作是“提拔新的工作人员”,因此,干部的流动主要是向上流动。十二大至十三大期间,中央机关调入1744人,其中65%(1127)是从地方上调来的。2825个派到省和县的领导干部,其中74%(2051)是从地方上调来的。根据登记分配部关于302名被调动的干部的资料,88%(266名)的干部是上调。其中133名(44%)上调到更负责的岗位,37名(12.25%)从县调到省,96名(31.78%)上调到省内更负责的岗位。[52]以1926年7~9月为例,经过中央登记分配部调动的干部50%任命到更高的职位,42%是平调,只有4.2%是调到比以前低的岗位。[53]
那么,什么政治成分、社会成分、文化水平的人成为新的官员呢?
党的第九次和第十次代表会议都规定了提拔共产党员到重要工作岗位的阶级原则。党制定的这个阶级原则,与当时多数俄共高级领导对非党员极端不信任是相一致的。契卡主席捷尔任斯基就说过:“苏维埃国家被迫使用99.9%是由知识分子、过去的私有者、业主、银行家、商人和旧店员组成的机关组织行政管理、生产、销售、计划、储存、金融等活动。而那些人的大多数不仅与苏维埃国家利益不同……而且是积极地仇视苏维埃国家的。”[54]
在提拔领导干部阶级原则的指导下,中央组织部门大规模地将俄共党员提拔到领导岗位,在这些岗位上提高了党员的比例:从1923年4月党的十二大之前至1924年1月十三大前的9个月时间,由中央委员会批准的高级领导干部中共产党员的比例,在工业部门,从48.0%提高到59.6%,合作社部门从51.9%提高到60.1%,在对外贸易部门从70.4%提高到81.3%,在整个高级领导干部中从67.5%提高到74.9%。[55]1924年4月中央组织分配部批准的第1号官册共列入3500名最重要、最高级别的领导干部,对其中1016名干部的政治成分的研究表明,在关系国家安全的领导部门——中央执委会、人民委员会和其他委员会共产党员占86.1%,在外交部占92.0%,侦查—审讯和惩罚机关占99.1%。[56]
为了解决在经济领导干部中共产党员比例不高的问题,党向经济部门高级领导中大量补充共产党员,迅速提高了党员在经济管理层的比例:从1923年党的十二大至1927年党的十五大,在托拉斯管委会成员中,党员比例从42.0%提高到64.7%(详细数据参见表1)。[57]
表1 党的十二大至十五大托拉斯管委会中共产党员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