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火(第14/35页)
皇家军队的军官比起他们真正的或想象出来的骑士祖先来,也交出了大部分个人自由。自17世纪早期开始,“贵族家庭中年轻成员的放纵不羁”促使威尼斯建立起几座军事学院来培养他们的纪律观念,给他们教授专门知识;这些年轻人很快就成为人们心目中的“军官阶级”,尽管没有正式得名。拿骚的莫里斯、约翰和威廉进行的改革加速了这个进程。他们悉心研究古典军事著作,有意识地努力恢复罗马军团的精神和组织结构,结果造就出了一批专业军事教官,像工事工程师一样在国际市场上待价而沽;另一个结果是成立了军事院校,用于训练血气方刚的年轻贵族学习列队操演、击剑术和高超的马术,在此过程中使他们受到教育,甚至把他们变成文明人。
拿骚的约翰于1617年在锡根(Siegen)办起了军事学校,但只维持到1623年即关门大吉。普遍认为那是欧洲第一所真正的军事学校,“它的重点在于培养有技术能力的陆军军官”。约翰·黑尔(John Hale)教授又发现了从1570年到1629年间在法国和德意志创立的5所军事学校,它们并未延续至今,因为今天一些身世较为久远的军校,如法国的圣西尔军校、英国的桑赫斯特皇家军事学院、布雷达的荷兰皇家军事学院、奥地利的特雷西娅军事指挥学院和意大利的摩德纳军事学院,都是到了18世纪或19世纪初才创立起来的。但那些最早的军事学校的创立标志着一个思想的诞生,或者应该说重生。这个思想来自于罗马人,那就是要做一个好的指挥官,不仅需要有军事才能,而且需要具有公民的品德。这是一个重要的发展。与它同时出现,意义相对较小的另一个潮流是设立炮兵学校和工兵学校,来训练出身于新兴中产阶级的青年。第一个此类学校是路易十四于1668年在梅斯(Metz)创立的。掌握数学对将来的炮兵和工兵显然至关重要,于是出现了完全另一类的发明:强迫学生死记硬背,把古典文献作为考试内容,学得不好可能会被教师用教鞭抽打。这一切意味着做武士只需会放鹰、打猎和格斗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操练、纪律、战斗中使用机械、科学的火炮射击学,这些使18世纪战争的特点迥然有异于16世纪和17世纪战争那种杂乱无章、东尝西试的风格。到1700年,战斗中使用的武器定了型,后来的150年间一直未变。步兵的火枪虽然对100码以外的敌人几乎无法造成任何伤害,但众枪齐放,能够在眼前的地方造成极具威胁的死亡区。要想打乱操练有素、坚强稳固的步兵列阵,唯一有效的手段就是日益灵活机动、发射迅速的野战炮;然而,如果骑兵把握时机及时冲锋,就会威胁到对方火炮部署的安全,此时骑兵已越来越安心于这项辅助性的活动,敌人的步兵被炮火打乱阵脚,四散奔逃的时候,就是骑兵大显身手紧紧追击的机会。
在18世纪的战争中,火枪、大炮和骑兵这3个要素互相制约,在阵地战中造成了一种奇怪的均势,结果如拉塞尔·魏格利(Russell Weigley)教授所指出的,从17世纪末最后的荷兰战争到法国大革命这一段时期内,西欧君主制国家彼此主要为继承权而打的一系列战争一直难分胜负。每一次战斗中,身穿制服的火枪手都先是组成密集的编队,放出排枪,接着被敌人的大炮打得阵脚不稳,但当对方的骑兵冲来时又把他们顶回去,偶尔也会被骑兵冲散;一天的战斗结束时,双方鸣金收兵,实力都没有太大损失,第二天仍然有力再战。布莱尼姆会战(Blenheim,1704年)、丰特努瓦会战(Fontenoy,1745年)和洛伊滕会战(Leuthen,1757年)这几场在王朝战争如火如荼的时期的“大战”之所以出名,是因为战斗中老实听话的士兵伤亡得太多,而不是因为战斗产生了长久的结果。18世纪的战争都是耗尽了财力和人力,再也打不下去了才结束的,战场上的交锋不起决定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