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火(第12/35页)

欧洲航海者虽然在奥斯曼帝国的疆界以外没有遭遇多少抵抗,但也并不是一帆风顺。恰好相反:利之丰厚引起竞逐,他们很快就彼此打作一团,无论是在远海航行的途中,还是刚向着黄金和香料的产地出发,尚未离开本国水域的时候。1601年,荷兰人首先来到印度的科罗曼德尔海岸;8年后,又来了英国人。很快,它们两家和葡萄牙人在印度洋动起了刀兵,荷兰人在1624—1629年间还和葡萄牙人在巴西海岸附近交战过。后来,1652—1674年间在英吉利海峡和北海进行的3次大海战中,这一对曾经的盟友又成了对头。它们两国也都为争夺加勒比海的贸易权和西班牙人冲突过,因为加勒比海从加那利群岛引进了甘蔗,并从非洲运来奴隶种植甘蔗,马上就要成为世界上最富有的殖民地。荷兰和英国后来还和法国打过仗。法国是航海的后起之秀,到17世纪中期,在印度和西非都建立了贸易站,在北美的海外帝国也初具雏形。

到1650年,舰队的规模达到70艘战舰,有的甚至更多;军舰两舷安装50门火炮,作战时炮火齐发,这种使用火炮的海战比陆上的堡垒战更加鲜明地突出了大炮的威力。要把一座坚固的堡垒夷为平地,最好的围城工兵队伍也得需要几周的时间;但在英格兰南部海面上的三日海战(1653年)中,荷兰损失了(总数75艘中的)20艘战舰,死了3000人;这是比较典型的例子,说明海战变得多么激烈,并预示将来还会更加激烈。到18世纪末,最大的风帆船可安装100门大炮;在特拉法尔加海战(1805年)那场仅仅一天的战役中,法西联合舰队损兵折将超过7000人。长矛手和马背上战士的文化移到了海上,水兵炮手身经百战,寸步不离大炮,如方阵战中的希腊重装步兵一样坚定不移。

火药导致的均势

“大船”出现于16世纪初,后来从它直接衍生出了和它酷肖的配有多门大炮的第一线作战军舰,到19世纪中期才被蒸汽铁甲船取代;在整个这段时期内,欧洲海上炮战的激烈程度和所需要的技能基本上没有改变。然而在陆上,16世纪和17世纪期间,火药武器的能力日新月异,使得战士们疲于适应。火炮的机动性和火力不断加大,到17世纪末,轻型火炮真正在战场上派上了用场。同期,火枪的威力和方便性也大为改进,使用时不再需要撑架,新发明的燧发机比起老式的慢燃引信来也更不易受潮。然而,在步兵的配置中确定火枪和长矛的合适比例,以及把步兵和骑兵的人数配合得恰到好处,这些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面对火枪的挑战,骑兵企图通过采用像马穆鲁克的马上作战法那样复杂精湛的骑术来维持他们在战场上的重要性;他们骑着马旋转或半旋,据说这样可以便于在马上打枪(这些步法在维也纳的西班牙骑术学校保留了下来)。不幸,他们的试验并不成功。火枪和马匹非常难以配合,而且步兵也卓有成效地改进了战术,使得骑兵相对于火枪手优势全无。事实上,这就是为什么进入17世纪很多年后,军队中依然保留着长矛兵,和火枪手按一比二的比例配备。长矛手可以挤压挥舞着剑或手枪的敌方骑兵活动的空间,减少骑兵对战线的压力,同时也可掩护火枪手向敌人开枪。

不过,长矛手和火枪手不能同时投入战斗,他们的武器虽然互补,但是功能不同。法国、瑞典和哈布斯堡帝国的军队在德意志打的三十年战争(1618—1648年)中的多次战役就是因此乱作一团;瑞典勇猛善战的国王古斯塔夫斯·阿道弗斯在吕岑阵亡(1632年),正因为他骑着马闯入了骑兵和火枪手的混战中。不过这个问题很快就得到了解决。17世纪末,所有欧洲国家的军队几乎同一时间都给火枪加上了环式刺刀这个零件;这样一来,火枪即可集长矛和火器的作用于一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