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财政管理(第20/24页)
尽管将这一数字放在现在的研究中似乎不很恰当,但它是值得一提的,因为近年来的几位学者——包括对中国货币史素有研究的学者——都想当然地认为,400万两白银实际上已被解纳而且花销掉了〔204〕。
注 释
〔1〕Twitchett, Financial Administration, pp.97—123.
〔2〕例如,1568年户部责备广东省的官员们滥用他们存留下来的资金。见《穆宗实录》页0440—0441。
〔3〕《世宗实录》页5961、5976—5977。
〔4〕《神宗实录》页5952—5953。
〔5〕《世宗实录》页6405;《皇明经世文编》199/44。
〔6〕《世宗实录》页7712—7713。
〔7〕《穆宗实录》页0332,《神宗实录》页1831、2684、2852、3517、4084、4170、4333;孙承泽《梦余录》35/31;《皇明经世文编》325/18—19、389/2。
〔8〕《神宗实录》页2684、2853、2921、3517、4084、4333。
〔9〕《神宗实录》页2920。
〔10〕这些账目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没有多大改变。见《世宗实录》页7201;《皇明经世文编》198/14—15;孙承泽《梦余录》,35/8—10。
〔11〕《武宗实录》页2408。
〔12〕《明史》78/826。进行加派的诏书表明一旦当前线形势好转,就停止加征。见《世宗实录》页6604。
〔13〕《明史》202/2347;《世宗实录》页5908—5909。
〔14〕《世宗实录》页5315、6891、8482。亦见《皇明经世文编》259/9—10;唐顺之《荆川文集》9/25;和田清《明史食货志译注》页323注。
〔15〕《世宗实录》页5339;《大明会典》17/23。
〔16〕《世宗实录》页7870—7871。
〔17〕《大明会典》17/26—30。
〔18〕《明史》78/826;《世宗实录》页7712—7713。
〔19〕《世宗实录》页7713—7715。
〔20〕《世宗实录》页7719—7720。
〔21〕《世宗实录》页7717—7718。
〔22〕《世宗实录》页7733—7736。
〔23〕《明史》78/826。
〔24〕《明史》声称早些时候太仓银有800万两(见《明史》78/826),但无法证实。仅有的一个明显证据是《世宗实录》页5338所载“发太仓老库旧银四十万两”,这一数字要小得多。1550年,户部尚书潘璜也说早些年份太仓库常积有400万两白银,见《皇明经世文编》198/14。
〔25〕《世宗实录》页7349,《神宗实录》页1027。
〔26〕见《大明会典》28/26、29、30、33、34、36之蓟州、永平、昌平、易州和辽东各条。
〔27〕孙承泽《梦余录》35/9。
〔28〕《明史》82/866。
〔29〕《神宗实录》页1647。
〔30〕《神宗实录》页2920。
〔31〕关于1578年的官俸折银参见《神宗实录》页1647;《皇明经世文编》375/12。1567年,户部尚书马森奏称此年岁支官俸银135万两,这表明当时官俸全部是折银,而不是米,见《穆宗实录》页0414。
〔32〕《大明会典》31/1;《世宗实录》页7871。
〔33〕《神宗实录》页1611。
〔34〕有关太仓库运作的一本重要著作是刘斯洁(生活于1545—1575左右)的《太仓考》,可能成书于1580年左右(见《明史》97/1028),可惜未能获见。在孙承泽《春明梦余录》中,时间为1580年的太仓库账目的概况就是取自这本著作(见《春明梦余录》35/8)。在《明史》(82/866)中,其记载非常接近孙承泽的记述,它们可能都是同一种来源。
〔35〕1578年,户部说北京岁出银在700000至800000两之间。1591年,这个数量据说达630000两,但也许没有包括由皇帝支付的武臣俸禄。1600年,维持御马房和苑囿的费用据称是123000两。1623年的“俸银”总数为526633两。见《神宗实录》页1590、4333、6594;陈仁锡《皇明世法录》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