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财政管理(第18/24页)
1580至1581年的全国土地清丈报告从来没有正式公布过,《实录》中各省直的清丈数字并不完整(见附录D)。张居正死后两个月,清丈受到严厉的批评。因此皇帝下令,在那些丈量均平、军民称便的地区,官员应该使用新的土地丈册作为税收的基础。在另一些地区,抚按官要“准与更正”,但不许概行覆丈〔179〕。争论仍在继续。一些官员力主1581年所有的清丈记录应予以废止,税收覆旧〔180〕。而其他的官员们实际上实行了第二次清丈。河南的临漳县1588年进行了一次地方性清丈,而山东汶上县1591年也这样做了〔181〕。然而,考虑到所有的因素,张居正的土地清丈也不是没有效果。在一些州县,1581年的报告用作新税收的基础,顺德县就是这样(第三章第一节)。失败主要是就全国的意义而言。其实,一直到本世纪,还没有编纂出过一套完整的、全国性的土地统计资料。
张居正之后的政府财政
当首辅的葬礼结束之后六个月,他的所有措施受到抨击,张居正所引用的主要官员斥削殆尽。张居正身后遭受的指控的性质从来没有明白宣布过。不过17世纪他的儿子出版了他的文集,增添在文集后面的一条注释表明对张居正的指控是怀疑他大逆不道〔182〕。反对他的情绪是如此强烈,以致在16世纪80年代曾经无视土地清丈的地方官员们被盛赞为正直之人〔183〕。在这种情况下,继续他的政策是不可能的。
尽管张居正有整顿财政的努力与意向,但事实上他所做不多。不过,仍能相信他的节约政策延长了王朝半个世纪的寿命。如果没有他积蓄起来的库存,所谓的“万历三大征”即1592至1598年抵抗丰臣秀吉的援朝战争,1592年的平定哮拜之乱和1594至1600年的镇压杨应龙与他的苗族部落叛乱,是根本不能进行下去的。实际上,几年前朝廷就已开始取用太仓库的存银了。到1587年为止,太仓库旧库仍存银600万两,在理论上这部分库银不能动用。另外,还有银400万两埋藏于新库。最初从新库开始取用。1588和1589年动用了175万两,1590年又动用了106万两。三年之内,1000万两白银的总量减至700万两多一点〔184〕。16世纪90年代,朝廷开始动用旧库、太仆寺掌管的常盈库以及南京的仓储和地方府库〔185〕。而亟须彻底改革的正税体系根本无补于战事。
1592年,政府授权浙江田赋每亩加征0.003两白银,这些收入由省里存留用于加强沿海防卫,以备倭寇〔186〕。1598年,向所有的差徭加征,各县被要求将20%到40%的民壮转做朝廷正规军的经费〔187〕。1599年,湖广和四川巡抚获准自行增加田赋,以便为平定杨应龙之役提供经费〔188〕。在理论上讲,尽管钞关税和盐课额增加了〔189〕,可随后据称实际的收入甚至跌至以前的水平之下(第五章第四节、第六章第一节)。幸运的是,在库藏殆尽和增赋无望的时候,一系列的军事征讨也结束了。但是,到1600年,政府的财政和税收制度要明显比1572年张居正开始执政的时期更糟,甚至也可能比16世纪中期的情况更坏。
多数传统的历史学家和一些现代学者认为万历皇帝要对国事恶化承担惟一的责任。可以认为玩世不恭和怠惰不堪的万历皇帝是不值得同情的。1584年当他二十一岁时,下诏修建他的陵寝,四年之后完工〔190〕。最近发掘了他的陵墓,里面充满了令人眼花缭乱的财宝〔191〕。皇帝对财富的贪婪是出了名的。从1596年起他开始派遣宦官和一些武臣到各省充当“矿监”。从理论上讲,所有的地下矿藏都是开放供民众开采,朝廷不参加任何采矿,不过只是征收半数的收入而已〔192〕。然而,实际上宦官向地方官发号施令,任意佥派丁夫,分派爪牙,骚扰乡村。他们纠结无赖,借口住宅或坟墓之下埋有矿藏而向民众勒索钱财。当派出税使在各地征收商税时,许多城市爆发了骚动。万历皇帝在位的后半期大量怠忽职守的记录使人们对他的看法极坏〔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