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的美国、罗马的美国、双面神林肯与恺撒主义的再起源(第8/17页)

简而言之,卡尔霍恩阐述的政体乃是托克维尔意义上的纯民主共同体。他对权力来源的看法和光荣革命时代的理论家没有实质性差异,可以视为18世纪思想的孓遗。南北战争前的美国比19世纪的欧洲更好地体现了他们共同的祖先,始终不足为奇。他对政体形式的看法非常类似杰斐逊,只是更多体现了某些关系到南卡罗来纳的问题。他的感情和人格正如华盛顿将军和平尼克将军,是罗马式和加图式的。在爱国(州)者一词的本义上,他是一位真正的爱国(州)者。他的宪法解释为联邦设计了一种混合政体,为各州设计了一种民主政体。智慧在联邦,力量在各州。机器在联邦,需要精巧的平衡;生命在各州,需要完整的元气。他为前者准备了“组织良好的政府”,为后者保存了“团结一致的人民”。如果南卡罗来纳“适时且明智的妥协”“能够作为范例而得到其他州的效仿,并最终成为整个联邦体制的范例,那么各州政府,尤其是各州的联合政府,也就能够在同样的和谐一致中安居了”。

这种方案类似1848年宪法设计的瑞士联邦和《米奇湖协议》(Meech Lake Constitutional Accord)设计的双语加拿大。地方自治体并未从中获得更多权力,联邦却因此失去了众多可能性。俾斯麦和恺撒在这种宪制中没有大显身手的机会,南方将享有魁北克式超过其人口比例的权力。一个加拿大式的美国很容易在外交上依附大英帝国,犹如真实历史路径中的加拿大在外交上依附美国。没有林肯的鲜血仲裁,就不会有威尔逊、罗斯福和小布什的革命性外交。这样一个美国仍然会以其经济、军事资源支持英国,却不会强迫英法帝国撤出有色人种地区。在这种“未曾发生的历史”中,缺乏国家传统的部落民几乎没有独立建国的机会。大多数边缘国家将会长期掌握在袁世凯、迪亚兹一类威权统治者手中,因为他们比大众民主产生的统治者更乐于维护私有财产和条约体系。南方即使没有经过内战,也没有多少机会在巴西帝国废奴、皇家海军剿匪的19世纪80年代继续维持奴隶制;但是,没有突然破产的大庄园阶级将会塑造某种酷似西印度群岛的经济关系和种族关系。

然而,这一切真正可能吗?如果我们考虑到弗里蒙特(John Charles Frémont)实在是克伦威尔的精神兄弟,就会怀疑法统的力量能否超过热忱。林肯在民间神学家当中已经是相当尊重宪法的类型了,对他们来说废奴就是公义和邪恶的对决。林肯公开主张承认最高法院有利于奴隶制的判决,同时不放弃今后继续争取废奴的判决。正因为如此,他才能争取“维护联邦、不太介意废奴或蓄奴”的大多数。北美清教徒有可能产生不了林肯的手腕,却不大可能产生不了第二个普莱德上校[242]

。一个只有弗里蒙特、没有林肯的美国很可能使南方和“维护联邦、不太介意废奴或蓄奴者”长期结盟执政,而北方激进派很可能变成首先退出联邦的一方,正如他们在1812年的尝试。

黑人为“团结一致的人民”留下了致命的缺口,却将“组织良好的政府”变成了恺撒的苗圃。林肯以后的历史路径跟南方的爱国者开了一个大玩笑,或许是为了显示天意,为“新教徒的罗马”安排了比“哲学家的罗马”更加神秘莫测的天命。南方用种族隔离的膏药暂时封闭了缺口,天命却将这块膏药变成了白头鹰破壳而出的通道。

种族隔离本质上属于社区政治,而非全国政治或国际政治,一开始就跟州权和小共同体权利互为表里。在宪法意义上,种族隔离是多数暴政在种族问题上的体现。在卡尔霍恩阐述的纯民主共同体内,少数族群基本上没有修改宪制或推翻多数派政策的机会。因此,黑人地位始终与联邦权力共进退。联邦权力的扩张就是黑人地位的上升,反之亦然。历史上,联邦权力(尤其是行政权力)经历了南北战争、新政和冷战三次大规模扩张,最后一次规模最大,时间最长。黑人民权运动在冷战时期取得了最大的进展,信非偶然。然而,我们并不能因此忘记老辉格党(反杰克逊党人)和斯蒂芬斯的警告:“行政官篡权”乃是恺撒主义的先声,内在地蕴涵侵犯地方自治和结社自由的危险倾向。保守派在林肯和罗斯福身上看到了恺撒的苗头,他们的担心并非空穴来风。地方自治是美国民主的真正基石,盎格鲁新教徒本能地憎恶拉丁式“经过公民投票批准的中央集权”。只有在战争和国家安全的危险极为迫切的情况下,公众才会以较为宽容的态度对待中央政权的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