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分等分类三题之一:“比秩”与“宦皇帝者”(第9/21页)

我们看到,先秦的士庶子、“宦于王”制度,在帝国时期依然生气勃勃,当然那也是以自身的与时俱进、调整发展为条件的。

入汉之后,虽然官贵子弟仍是“宦皇帝者”的重要来源,但毕竟时代已变,“宦”者的来源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而且在战国变化就开始了,游士制度和养客制度发达起来,各种各样的“客”也成了“宦”者的来源,他们以个人才能争取“宦”的资格。列国有“客卿”,秦王曾发布“逐客令”。幸运的“客”仕至“客卿”,就成为朝臣,超越了“宦”的阶段了;做中大夫、列大夫,以备君王的侍从顾问,则仍有浓厚的“宦”的意味;再低一点儿的是做国君的郎官;更低的就去投奔大臣,做其客、庶子、舍人。最后一类人的存在,意味着除了“宦于王”之外,还有“宦于贵臣”的。做贵臣的舍人也有望为官,李斯就是先做了吕不韦的舍人,而后被推荐为郎的。大将军卫青家的舍人有一百多,汉武帝派人到其家去,挑中了两个舍人做郎。从秦到汉,由贵臣舍人而为君王郎官,仍是了一种常规性的仕途——当然舍人、郎官都是“宦”,严格说应是“宦途”。给太子做舍人,也有类似意义。太子先马、庶子、舍人之职,都是比于皇帝郎官的。汉朝还有若干通过上书进说和特殊技艺而被皇帝任命为郎的,也可以看成先秦之游士为郎制度的继续。

汉代“宦”者的新来源,还有“赀选”。即:家资达到了一定丰厚程度,就有望“宦皇帝”,钱不充裕的就不行。郎官的家资条件起初是十万钱,汉景帝开恩降到四万(58)。又“谒者、常侍、侍郎,以赀进”(59),“訾五百万得为常侍郎”(60)。西汉张释之、司马相如、黄霸等,就是通过“赀选”而做了郎官或谒者的(61)。汉代乐府诗:“长子饰青紫,中子任以赀。”(62)“任以赀”的意思,就是凭着家里有钱,通过“赀选”之途做了郎官。汉成帝一次就把五千户家资五百万的人家迁到了昌陵(63),则天下家资五百万的肯定在五千户以上,从理论上说,他们家的子弟都有做常侍郎的资格。不难判断,“赀选”为地主子弟由“宦”而“仕”打开了大门。董仲舒说:“吏二千石子弟选郎吏,又以富訾。”(64)“赀选”与“任子”并称,可见“赀选”也是郎官的重要来源。新兴地主阶级的财富洪流,冲破了贵族身份制的堤坝。

随着文教复兴、士人群体崛起,郎官来源又发生了新的变化。士人除了靠个人才能而成为侍从、担任郎官之外,更制度化的途径就是太学跟察举了。汉武帝兴太学,“一岁皆辄课,能通一艺以上,补文学掌故缺;其高第可以为郎中,太常籍奏”;汉平帝时太学课试之制,是甲科取40人为郎中,乙科取20人为太子舍人(65)。汉武帝又创孝廉察举之科,郡国举孝廉为郎宿卫,以此候选迁升。黄留珠先生把“富于尚武精神”视为汉代选官特点之一,其根据之一就是孝廉所拜的官儿是郎卫(66)。然而士人由察举而入郎署,逐渐改变了郎署面貌,为之增添了“文”的浓郁气息。到了东汉中后期,任子郎的地位已明显低于孝廉郎了(67)。左右中郎将及五官中郎将所辖的三个郎署,其郎官主要来自士人;虎贲郎、羽林郎两个郎署仍以“武”为主,然其地位就比不上三署孝廉郎了。太学试郎与孝廉为郎,促成了郎署的“士人化”和“公共化”,其“武”和“私”的性质淡化了。在某种意义上,那倒可以看成是向周代士庶子体制的“文”与“公”的特点的回归。

“宦皇帝者”在两汉发生了很大变化。文景以降,“宦皇帝”那个称呼就销声匿迹了。当然那个职类还在,仍是帝国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身并没消失,朝廷另以“郎从官”等为称了。太子与侯王的身边,也有类似郎、从官的侍臣。对这个特殊职类,王朝有特殊的管理办法,并让其发挥特殊的品位功能。例如针对“宦皇帝者”的专门法律。贾谊云:“诸侯王所在之宫,卫织履蹲夷,以皇帝在所宫法论之。郎中、谒者受谒取告,以官皇帝之法予之。事诸侯王或不廉洁平端,以事皇帝之法罪之。”(68)所谓“皇帝在所宫法”是针对卫士的,所谓“事皇帝之法”是针对官吏的,而所谓“官(宦)皇帝之法”,就是针对郎官、谒者们的。又如,汉惠帝下令“宦皇帝者”犯罪可以不戴械具(69),汉元帝废除了大夫、郎中对家属的连坐责任,还给他们家人以入宫资格(70),不拿他们当外人。“宦皇帝者”是特殊职类一点,也体现在赏赐上。在随机或定期的赏赐中,将、大夫、郎与从官(“将”即诸中郎将,郎官的长官),通常都单列为一类,而与行政官员不同,由此显示了那是一个“非吏”的特殊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