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一张口,我就能了解你” “SPEAK, THAT I MAY SEE THEE”(第8/11页)
就像托克维尔和惠特曼曾经意识到的那样,由于一种特殊的地位焦虑深深地烙刻在美国的制度中,凭借这种中产阶级增加音节的习惯,你就可以避免过分的小心谨慎。这种习惯有时会扩散到其他等级并令其受到感染。在剧院里,你甚至会听到相当有等级的人们说“one-acters”而非“one-acts”(一幕)。我们无从得知究竟是谁认为vocalist(声乐演员)要比singer(歌手)一词来得响亮,但各个等级的美国人都会问:“唱片里的声乐演员是谁?”最高法院建筑上的徽记镌刻的是“法律之公正平等”。在一本叫《就在华盛顿》(Washington Itself,1981年)的书中,E.J.爱泼怀特(E.J.Applewhite)指出,那些在严肃、智慧和资格方面享有牢靠声誉的人们不会需要多音节,而只会刻上一个词:“公正”,因为他们在详细考察所有五个音节之后仍感觉,一个词足以说明所有的问题。美国人就不同了。除非使用这套术语,否则他们会认为自己的社会等级将随着话语中流露出的谦逊和稚嫩而大打折扣。
在开始更加详尽地考察贫民阶层特有的习语之前,我们还应注意另外几个中产阶级身份的标志。格外钟情于隐喻就是一项,例如“磨磨蹭蹭地停下来”(grinding to a halt),或者“囊括全部范围”(run the gamut),或者“让人心有余悸”(boggling the mind)。这些词从来就没被当成陈词滥调,如果被当成陈词滥调,反倒更惹人喜爱。中产阶级还反常地迷恋首字母缩写,比如“信托证券母亲联合会”⑰。当然,这一并列结构是为了将那些消极的、不洁的因素——也即贫民阶层因素——拒之门外。但同时,它也是为了巩固大众、团体或团体意识(例如“军官”们的妻子),缺了它,中产阶级恐怕会分崩离析。
尽管中产阶级不常使用“时髦女性”(milady)和“我的主人”(mine host)一类表达,但广告商们明白,用这些词称呼他们,也不会招致他们的反感。同一种追求华丽的冲动驱使中层人士在他们收到的社交请柬上写上“万分抱歉”, 不那么强烈地暗示对该次聚会兴趣不大,而不那么矫揉造作的阶层只会写“免了罢”。中产阶级的教育水准愈低,他们就愈倾向于用矫饰的伪科学术语来指称平淡无奇的事物,或暗示平常行为中的高尚目的,“体恤”(parenting)就是一个例子。说“体恤”几乎就等于用贴在汽车保险杆上的标贴告诉你:驾车时,前方如果有小动物千万别忘了踩刹车。
当我们听到有人毫不在乎less(“少”,不可数)和fewer(“少”,可数)之间的区别,例如“今天,我们的服刑机构里白种犯人更少了(less) ……”,或有人在“就”(as far as)后面不厌其烦地添上“就……而论”(is concerned)或“就……来看”(goes),比如“就共和党来看……”,我们就应该明白,我们正在接近一片贫民阶层的习语丛林。一方面,贫民阶层通过发音来显示自己的身份,例如在伯克利⑱谈话节目中的那位得州人,在说“pro-mis-kitty”的同时也在声明“我来自贫民阶层”。另一方面,他们还通常去掉现在分词中的“g”:“真他妈丢脸”(it is a fuckin’shame),以及过去分词中的“-ed”:“腌牛肉”(corned beef)成了“玉米牛肉”(corn beef)甚或“球茎牛肉”(corm beef)。我们还可以听到“瓶啤酒”(bottle beer)、“黑皮肤人”(dark-skin people)、“老式烤豆”(old-fashion bake beans)和“母亲强力啤酒”(Mother’s High-Power Beer)。“先来先得”(First come,first serve)是他们最喜欢的格言。罗杰·普莱斯,研究大众或城市乡巴佬的学者,已经发现了更多的贫民阶层发音特色:“在南加利福尼亚,哪怕新闻播报员都会说wunnerful(极好的,应为wonderful)、anna—bi—od—dicks(抗生素,应为antibiotics)和in—eress—ting(有趣的,应为interesting)。把“有趣”这个词读成in—eress—ting,并把重音挪到第三个音节,这毫无疑问是城乡贫民人士或我们称为社会下层的人的做法。普莱斯认为,标志城乡无产者身份的发音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