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原姿原态的怪物(第9/37页)

得克萨斯有句古话:女人就像响尾蛇——身躯死了,尾巴都还要抖几下。

有些女人,终其一生,为得一夜快活,啥也可以不管不顾;朗曼小姐,如我所听闻,就是如此一个热狂分子,直至中风而死。然而,凯特·麦克劳德说过:“遇上一个真正好的性伙伴胜似周游世界——这不仅仅是在一个方面。”因此凯特·麦克劳德,就我所知,赢得了这样一个评价:耶稣啊,要是凯特将插过她的鸡巴全加在身上,就要变成一只豪猪啦。

但朗曼小姐,愿她安息,在“P·B·琼斯的故事——偏执狂影片公司与阳具神普里阿普斯制片厂联合出品”里已演完她的一章;因为P·B已然邂逅了他的未来。他的名字叫邓纳姆·福茨——邓尼,朋友们都这样叫他,这其中就有克里斯托弗·伊舍伍德和戈尔·维达尔。在他死后,这两人都将他作为一个主要角色,钉在了他们的作品之中。维达尔的那个短篇叫做《破刊残页》,伊舍伍德则将他写进一部小说里——《来此一游》。

早在他从我的港湾里浮出水面之前,邓尼就如一个传说,已为我所熟知;一个神话,赋名曰:世间保养最好的男孩。

十六岁时,邓尼生活在佛罗里达州位于一个交叉路口的镇子上。镇上都是些白人穷鬼。邓尼在他父亲的面包房做工。一天上午,救赎(有人可能会说是毁灭)以一个略显肥胖的身躯出现——驾驶一辆全新定制的1936年款杜森堡敞篷轿车的百万富翁。这人是一位化妆品大亨,财富主要来自一种大名鼎鼎的防晒霜;他结过两次婚,可他更喜欢的是十四到十七岁的翩翩美少年。当他看见邓尼时,肯定有如是瓷器古董收藏家迷路撇进一家废品店,却发现一套迈森“白天鹅”陶瓷餐具:震惊啊!贪婪得心颤啊!他买了一些多福饼,邀请邓尼乘坐杜森堡兜风,甚至让他把方向盘;那天晚上,甚至没有回家换内衣,邓尼就直接去了一百英里外的迈阿密。一个月后,他悲痛欲绝的父母——两人已无数次遣人将当地的沼泽地搜了个遍,最后彻底绝望了——收到一封盖着法国巴黎邮戳的信。这封信成了一套多卷册剪贴簿里收录的第一份材料:《我们的儿子邓纳姆·福茨的全球游》。

巴黎,突尼斯,柏林,卡普里岛,圣莫里茨,布达佩斯,贝尔格莱德,圣让卡普费拉,比亚里茨,威尼斯,雅典,伊斯坦布尔,莫斯科,摩洛哥,埃什托里尔,伦敦,孟买,加尔各答,伦敦,伦敦,巴黎,巴黎,巴黎——而他最初的那位东家已被远远抛在后面,哦,老早在卡普里岛就被抛在了身后,宝贝;因为在卡普里岛,邓尼吸引了一位七十岁的太祖父——他也是荷兰石油公司的一名董事,并与之潜逃。这位先生后来又把邓尼输给了一位王室——保罗王子,即后来的希腊保罗国王。王子跟邓尼年龄相近得多,他们之间的感情也相当平衡,直至在维也纳他们有一次去拜访一个文身师,并在身上文了一模一样的一个符号——文在心脏上方的一个蓝色小标记,虽然我记不得到底是个什么符号,或代表什么意义。

我也不记得那段恋情是怎样结束的了,只知道最终分手是因为邓尼在洛桑美岸酒店的酒吧吸食可卡因,两人吵了一架。不过到现在的邓尼,就像欧洲大陆电路上的另一口口相传的神话——波菲罗·卢比罗萨,已培养起成功的冒险家所必需的素质:神秘,以及唤起人们探索其神秘之根源的普遍欲望。事实上,比如多丽丝·杜克和芭芭拉·哈顿,就曾花了一百万美元,想搞清楚其他女士是否在撒谎:她们赞美那一头卷发的行家——多米尼加大使波菲罗·卢比罗萨阁下,在他那硕大的四分之一混血的鸡巴之威力下哼哼直喘,传言那牛奶咖啡色的冲击钻有十一英寸长,有人手腕那么粗壮(据编织出这两种类比的那个女人讲,在鸡巴行列中,唯一能与大使匹敌的只有伊朗国王)。至于说可亲可敬的已故阿里汗王子——很率直的一个人,凯特·麦克劳德的一位好朋友——至于阿里,那支如乔治·费多闹剧似的从他被褥下摩挲穿过的大军唯一真正想知道的是:这种马真的能一次一个小时一天五次并且金枪不倒么?我猜你知道答案的;不过如果你不知道,答案是的确如此——一种东方诀窍,实际上是一种巫师绝技,叫做不完全性交术,其根本要素不在精巢的耐力,而在于一种意象控制:一面吮吸猛操,一面意志坚定地想象一只普通的棕色盒子或一条小跑的狗。当然,你还应该塞满一肚子的牡蛎和鱼子酱,而且不能让任何事情干扰自己吃饭睡觉,或者是把注意力集中在那只普通的棕色盒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