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十 八 · 姑 妄 听 之 四(第22/47页)
,云:“新妇缢死复苏矣。”妇云:“姑命晚餐作饼,为犬衔去两三枚。姑疑窃食,痛批其颊。冤抑莫白,痴立树下。俄一妇来劝:‘如此负屈,不如死。’犹豫未决,又一妇来怂恿之。恍惚迷瞀,若不自知,遂解带就缢,二妇助之。闷塞痛苦,殆难言状,渐似睡去,不觉身已出门外。一妇曰:‘我先劝,当代我。’一妇曰:‘非我后至不能决,当代我。’方争夺间,忽霹雳一声,火光四照,二妇惊走,我乃得归也。”后发夜归,辄遥闻哭詈,言破坏我事,誓必相杀。发亦不畏。一夕,又闻哭詈。发诃曰:“尔杀人,我救人,即告于神,我亦理直。敢杀即杀,何必虚相恐怖!”自是遂绝。然则救人于死,亦招欲杀者之怨,宜袖手者多欤?此奴亦可云小异矣。
注释
嘈囋(zá):声音杂乱而喧闹。
译文
奴仆王发,有一天夜里打猎归来。月色中,只见有个人被两个人各拉着一只胳膊,一个向东拉扯,一个向西拉扯,却一点儿声音都没有。他以为是盗贼趁着天黑抢劫财物,就向空中放了一枪,那两个人飞奔跑开,被拉的人急忙奔回来,转眼就不见了,他这才知道遇上了鬼。到了村口,看见有一家人点着灯,人们来来往往,声音嘈杂,说:“新娘上吊又醒过来了。”新娘说:“婆婆叫我晚饭做饼,饼被狗叨走了两三个。婆婆怀疑是我偷吃了,就狠狠打我的嘴巴。我冤枉无处诉说,呆立在树下。不一会儿,有个女人过来劝我,说:‘这样被冤枉,不如去死。’我犹豫不决时,又有一个女人来怂恿我自杀。我恍恍惚惚,不知不觉就解下带子上吊,那两个女人还帮助我。我感到憋闷痛苦,真是难以形容,渐渐好像睡去了一样,不知不觉似乎身体出了门。一个女人说:‘我先讲的,应该代替我。’另一个女人说:‘如果我不来,她不会下决心上吊,应该代替我。’她们正在拉拉扯扯,忽然一声响雷,只见火光四射,那两个女人被吓跑了,我就又回来了。”后来王发每次晚上回家,就远远地听到哭骂声,说破坏我的事,誓必杀了他。王发也不怕。一天晚上,王发又听到哭骂声,王发呵斥道:“你杀人,我救命,即便告到神那里,我也有理。你敢杀我就杀,何必虚张声势吓唬人!”从此再也没见到这两个鬼了。不过救人于死地,也会招致凶手的怨恨,难道遇到此类事情就该袖手旁观么?这个奴仆可以说与这些人不大一样。
宋清远先生言:昔在王坦斋先生学幕时,一友言梦游至冥司,见衣冠数十人累累入;冥王诘责良久,又累累出,各有愧恨之色。偶见一吏,似相识,而不记姓名,试揖之,亦相答。因问:“此并何人,作此形状?”吏笑曰:“君亦居幕府,其中岂无一故交耶?”曰:“仆但两次佐学幕,未入有司署也。”吏曰:“然则真不知矣。此所谓四救先生者也。”
问:“四救何义?”曰:“佐幕者有相传口诀,曰救生不救死,救官不救民,救大不救小,救旧不救新。救生不救死者,死者已死,断无可救;生者尚生,又杀以抵命,是多死一人也,故宁委曲以出之。而死者衔冤与否,则非所计也。救官不救民者,上控之案,使冤得申,则官之祸福不可测;使不得申,即反坐不过军流耳。而官之枉断与否,则非所计也。救大不救小者,罪归上官,则权位重者谴愈重,且牵累必多;罪归微官,则责任轻者罚可轻,且归结较易。而小官之当罪与否,则非所计也。救旧不救新者,旧官已去,有所未了,羁留之恐不能偿;新官方来,有所委卸,强抑之尚可以办。其新官之能堪与否,则非所计也。是皆以君子之心,行忠厚长者之事,非有所求取巧为舞文,亦非有所恩仇私相报复。然人情百态,事变万端,原不能执一而论。苟坚持此例,则矫枉过直,顾此失彼,本造福而反造孽,本弭事而反酿事,亦往往有之。今日所鞫,即以此贻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