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十 四 · 槐 西 杂 志 四(第39/49页)
。本房同考官出阅卷簿示之,所注批词即此八字也。然则科名前定,并批词亦前定乎?
注释
远志:中药名。性温,味苦、辛,具有安神益智、祛痰、消肿的功能,用于心肾不交引起的失眠多梦、健忘惊悸、神志恍惚、咳痰不爽、疮疡肿毒等。
乾隆丙辰:乾隆元年(1736)。
译文
景州人方夔典说:小时候曾经老是觉得心神不宁,稍微劳累心就“扑扑”地跳。吃枣仁、远志之类,有时好了有时仍然发作,不是很灵验。一次碰到朋友家扶乩,乩仙称是纯阳子吕洞宾。他趁便拜求仙人给个药方。乩仙判道:“你这个病症表现为心脏不舒服,但病根在脾,脾虚就损伤元气的原故。可以炒白术经常服用。”他试过果然很灵验。方夔典又说:他曾向乩仙求问自己科考的情况。乩仙判道:“考场上写的文章,只要能做到笔酣墨饱,书味盎然,就能考中,何必事先问明白呢?”后来到了乾隆丙辰年,他考中进士。他所在的一房同考官拿出阅卷簿来看,上面批的就是这八个字。这么说来科举功名是前定的,难道连试卷批语也是早就注定的么?
高梅村言:有二村民同行,一人偶便旋,蹴起片瓦,下有一罂。瓦上刻一字,则同行者姓也。惧为所见,托故自返,而潜伏荟翳中
;望其去远,乃往私取,则满罂皆清水矣。不胜其恚,举而尽饮之。时日已暮,无可栖止,忆同行者家尚近,径往借宿。夜中忽患霍乱
,呕呭并作,秽其床席几遍;愧不自容,竟宵遁。质明,其家视之,则皆精银,如镕汁泻地成片然。余谓此语特供谐笑,未必真有。而梅村坚执谓不诬。然则物各有主,非人力可强求,凿然信矣。
注释
荟翳(huì yì):这里指草丛。翳,遮盖物。
霍乱:一种烈性肠道传染病。起病急骤,剧烈泻吐,严重者可因休克、尿毒症或酸中毒而死亡。这里指突然而起的吐泻。
译文
高梅村说:有两个村民一道赶路,一个人小便时踢起一片瓦,瓦片下面有一只坛子。瓦片上刻着一个字,是同行人的姓。他担心被同行者看见,就找个借口回身走开,却悄悄地伏在草丛里;看到同行者走远了,才走出来,悄悄去拿坛子,原来是一坛子清水。这个人很气恼,举起坛子把水喝干了。当时天色已晚,他没有地方住宿,想到同行者家就在附近,径直到那家去借住。半夜,这个人忽然发了霍乱症,上吐下泻,把床铺几乎全都弄脏了;这个人惭愧得无地自容,竟然连夜偷偷逃走了。到天亮时,主人看到地下床上都是纯银,好像银汁熔化后泼洒在地下床上,成了一片片的形状。我认为这只是讲笑话罢了,不一定真有其事。但高梅村坚持说不是编出来的故事。这么说来,每件物品都各有主人,并非人力可以勉强追求得到,这个道理就确实可信了。
梅村又言:有姜挺者,以贩布为业,恒携一花犬自随。一日独行,途遇一叟呼之住。问:“不相识,何见招?”叟遽叩首有声曰:“我狐也。夙生负君命,三日后君当嗾花犬断我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