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十 二 · 槐 西 杂 志 二(第20/50页)
刑曹案牍,多被殴后以伤风死者,在保辜限内
,于律不能不拟抵。吕太常含晖
,尝刊秘方:以荆芥、黄蜡、鱼鳔三味鱼鳔炒黄色各五钱,艾叶三片,入无灰酒一碗,重汤煮一炷香,热饮之,汗出立愈。惟百日以内,不得食鸡肉。后其子慕堂,登庚午贤书
,人以为刊方之报也。
注释
保辜:古代刑法中一种保护受害人的制度。凡是斗殴伤人案件,被告要在一定期限内对受害人的伤情变化负责,如果受害人在限期内因伤情恶化死亡,被告应按杀人罪论处。这种制度称为“保辜”,所定期限称为“辜限”。
太常:明清两代列为“小九卿”之一。“小九卿”为宗人府丞、詹事、太常寺卿、太仆寺卿、光禄寺卿、鸿胪寺卿、国子监祭酒、顺天府尹、左右春坊庶子。
庚午:乾隆十五年(1750)。贤书:本指举荐贤能的文书,后因称乡试考中为“登贤书”。
译文
刑事案件的案卷中,经常有被打伤后因感受风邪而死的,按刑律规定,凡打人致伤,由官府立出限期,责令被告为伤者治疗,如伤者在这个期限内因为受伤致死,伤人者就不得不以死罪抵命。太常吕含晖,曾经刊刻一个治伤的秘方:用荆芥、黄蜡、鱼鳔鱼鳔炒成黄色三味各五钱,艾叶三片,掺入一碗无灰酒,兑成浓汤,煮一炷香的时间,趁热饮服,出汗就立刻痊愈了。只是要求在百日以内,不得吃鸡肉。后来吕含晖的儿子吕慕堂,在庚午年考中举人,众人都认为是刊刻秘方的善报。
《酉阳杂俎》载骰子咒曰
:“伊帝弥帝,弥揭罗帝。”诵至十万遍,则六子皆随呼而转。试之,或验或不验。余谓此犹诵“驴”字治病耳。大抵精神所聚,气机应之,气机所感,鬼神通之。所谓“至诚则金石为开”也。笃信之则诚,诚则必动;姑试之则不诚,不诚则不动。凡持炼之术,莫不如是,非独此咒为然矣。
注释
骰(tóu)子:亦作“色子”。
译文
《酉阳杂俎》中记载有骰子咒说:“伊帝弥帝,弥揭罗帝。”据说念到十万遍,六只骰子就可按照赌博者的呼叫指挥随意转动。试着做,有应验的也有不应验的。我认为这就好像念“驴”字治病一样。一般说来,精神凝聚,就有气机感应,气机所感,可交通鬼神。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达到了至诚的程度,连铜铁石头也会感动得裂开”。坚信就有诚心,有诚心就一定能感动鬼神;如果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就说明没有诚心,没有诚心,就感动不了鬼神。凡是修炼的法术,都是这样,并非只是骰子咒如此。
旧仆兰桂言:初至京师,随人住福清会馆,门以外皆丛冢也。一夜月黑,闻汹汹喧呶声、哭泣声
,又有数人劝谕声。念此地无人,是必鬼斗。自门隙窃窥,无所睹。屏息谛听,移数刻,乃一人迁其妇柩,误取他家柩去。妇故有夫,葬亦相近。谓妇为此人所劫,当以此人妇相抵。妇不从而诟争也。会逻者鸣金过,乃寂无声。不知其作何究竟,又不知此误取之妇他年合窆又作何究竟也。然则谓鬼附主而不附墓,其不然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