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三 · 滦 阳 消 夏 录 三(第29/33页)
后来,将军温公听到这件事情,道:“对于这个道士,如果审讯穷究,那就大错了。倘若他畏惧刑罚,胡供别人,事关重大,又无确证,将如何收场?如果驱逐出境,那就太保守了。倘若他到了别的地方,也许酿成事端,招供说曾在乌鲁木齐久住,谁来承担责任?按照关塞惯例,对于形迹可疑的人,应当盘问搜查,查有实证,交给主管部门处理;查无实证,就发公文遣返原籍,让他不能蛊惑民众,这样不是很好吗?”我们二人都很佩服温公的意见。
庄学士本淳,少随父书石先生泊舟江岸,夜失足落江中,舟人弗知也。漂荡间,闻人语曰:“可救起福建学院,此有关系,勿草草。”不觉已还挂本舟舵尾上,呼救得免。后果督福建学政。赴任时,举是事语余曰:“吾其不返乎?”余以立命之说勉之。竟卒于官。
又,其兄方耕少宗伯,雍正庚戌在京邸
,遇地震,压于小衖中
。适两墙对圮,相拄如人字帐形。坐其中一昼夜,乃得掘出。岂非死生有命乎?
注释
雍正庚戌:雍正八年(1730)。
衖(xiànɡ):巷,胡同。
译文
学士庄本淳,小时候随着父亲书石先生泊船在长江边,夜里失足落进水里,船上的人却不知道。他在水里沉浮间,听见有人说:“把福建学政救起来,这有很大关系,不要马虎。”不知不觉,他又被挂在原船的舵尾上,呼救有人听见才被拉了上来。后来他果然被任为福建学政。赴任时,他说了这件事,对我说:“我恐怕回不来了吧?”我用修身养性以待天命的说法勉励他。后来他竟死在任上。
又,庄本淳的哥哥礼部侍郎庄方耕,雍正庚戌年在京城时赶上地震,被压在小巷里。恰好两堵墙相对倒塌,相互支撑像人字帐篷形。庄方耕在里面坐了一昼夜,才被挖出来。这难道不是死生有命吗?
何励庵先生言:十三四时,随父罢官还京师。人多舟狭,遂布席于巨箱上寝。夜分,觉有一掌扪之,其冷如冰,魇良久乃醒。后夜夜皆然,谓是神虚,服药亦无效。至登陆乃已。后知箱乃其仆物。仆母卒于官署,厝郊外
。临行阴焚其柩,而以衣包骨匿箱中。当由人眠其上,魂不得安,故作是变怪也。然则旅魂随骨返,信有之矣。
注释
厝(cuò):停柩,把棺材停放待葬,或浅埋以待改葬。
译文
何励庵先生说:十三四岁时,随着父亲罢官回京城。由于人多船小,他就把席子铺在大箱子上睡觉。夜里觉得有一只手压住他,手掌凉得像冰,梦魇了好久才醒来。以后夜夜如此,说是气虚,但吃药也不管用。一直到上了岸才好。后来知道这个大箱子是仆人的。仆人的母亲死在衙门里,没有入土安葬,棺材停放在郊外。临走时,仆人悄悄地把母亲的棺材连同尸体烧了,用衣服包了遗骨,藏在箱子里。应该是因为人睡在大箱子上,鬼魂不得安宁,所以出现怪异之事。照这样说,外乡的游魂能随遗骨回家的说法,的确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