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第29/43页)
行走了三千英里后能休息一下,真是再好不过的事了,巴克的伤疤愈合了,他的肌肉隆了起来,肉重新又盖住了他的骨头,不再是瘦骨嶙峋的样子了,但是有一点必须承认,他变得懒惰了。就这点而言,大家都是虚度光阴——巴克、约翰·桑顿及斯基特、尼格——
都在等待木筏来将他们运往道森。斯基特是只爱尔兰塞特种小猎狗,她早早地与巴克交了朋友,当时巴克还奄奄一息,无法讨厌她的主动套近乎。有些狗有给人治病的本领,她就是这样的狗;就如母猫洗她的猫崽儿那样,她清洗了巴克的伤口。而且经常地给他清洗,每天早晨他吃完早饭,她就履行她给自己指定的职责,后来他就如期待桑顿的照顾那样,开始期待她的服侍。尼格同样很友好,尽管表露得不那么直接。他是一只大黑狗,一半是侦探犬种,一半是猎鹿犬种,一双眼睛总带着笑意,有着非常好的脾气。
让巴克惊奇的是,这些狗没对他表示嫉妒。他们一同分享着约翰·桑顿的厚道和宽容。在巴克渐渐长得强壮的时候,他们吸引他去参加各式各样的荒唐游戏,连桑顿自己都忍不住加盟于其中;这样,巴克在游戏中恢复了健康,并开始了一种全新的生活。他第一次有了爱,真正热烈的爱。在阳光普照的圣克拉拉峡谷的法官米勒家里,他没有体验过这种爱。他与法官的儿子们一同狩猎和徒步旅行,与他们建立的是一种工作伙伴关系;他陪着法官的孙儿们时,成了他们的神气十足的保护神;他与法官本人建立了一种庄严高贵的友谊。但是约翰·桑顿所唤醒的是一种强烈的、炽热的爱,它是崇拜,是疯狂。
这个男人救了他的性命,这件事非同小可;而且他是个理想的男主人。其他的人从责任感及工作利益的角度关心他们狗的幸福;他关心的是他的幸福,仿佛狗是他自己的孩子一般,他因为情不自禁才这么做的。并且他想到的不仅仅是这些。他忘不了亲切地问候一声或者说上一句令人振奋的话语,他还会坐下来与他们进行长时间的交谈——他把这种交谈称作“瞎吹”——
不仅是他们也包括他感到这样的交谈无比的快乐。他习惯粗暴地用双手捧住巴克的头,自己的头枕在巴克的头上,来回地摇动,嘴里用各种各样的诨名叫他,但这些诨名在巴克的耳里便成了昵称。巴克知道,没有比这粗暴的相拥以及低声的咒骂更快乐的事了,每一次前后来回地摇晃,他都觉得他的心好像都快从他的体内蹦出来了,他沉浸在销魂般的极大的快乐之中。当放开时,他的脚跳着站了起来,他的嘴在笑,眼睛里闪着动人的目光,他的喉咙在颤抖,含着没有发出的声音,他就这样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约翰·桑顿不无敬意地喊道:“我的天啊!你几乎能开口说话了!”
巴克有一种表达爱的方法,它看上去很像要伤害人。他经常用嘴抓起桑顿的手,用力咬住,以至于手上好一会儿还留下他的齿印。正如巴克把诨名作昵称理解一样,这个男人也把他的齿印看作是爱抚。
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巴克的爱是用崇拜表达的。桑顿触摸他时或对他讲话时,他欣喜若狂,但是,他并不强求爱的赐予。斯基特就不同了,她习惯用鼻子挤到桑顿的手心下面,在那里蹭来蹭去,直到受到抚摸为止;尼格也不同,他会坐直身子,把硕大的脑袋放在桑顿膝盖上,而巴克则满足于远远地看着。他会在桑顿的脚旁一小时一小时地躺着,带着渴望与清醒,仰望着他的脸,端详着它,琢磨着它,饶有兴趣地追踪着那脸上掠过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每一个五官的变化。或者,他也很有可能会躺在更远一点的地方,或在侧面,或在他身后,注视着这个男人的轮廓以及他身体难得发出的动作。巴克凝视的目光,经常会使约翰·桑顿转过头来,他一语不发地回视着巴克,正如巴克的感情在他的目光中流露一样,约翰·桑顿满心的爱意闪烁在他的目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