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4/28页)

一个粉头儿,如果不得李十郎的一首新诗,就是庸俗脂粉,为雅士们所不屑一顾者,往往有很多名媛为了增添身价,千方百计而求得一诗者。

这是李益来到长安,挥霍金尽,迁到新会里后那一段日子的事,他省了客栈里的大笔开销而酬酢依然,有些红歌伎还私下拿出体己钱去求得一诗的。

因为这缘故,才使李益在脂粉队里成为贵客,也因为这缘故,使他对少女的情怀了然如视。

因此他叙述水仙之宴时,也就更形精采了;对太子府中的景物陈设以及那些伶人歌姬的情态姿容他都能作极为生动的描述。

这让卢闰英更为倾倒了,她家有钱是不错的,但是在河西边镇之地,即使他父亲是节度使,为一郡之首,可是跟长安一比,又差得很多。

李益能叫出名目的东西,她连见都没见过,那就要问,问了李益就要讲解因此他笑道:

“闰英!像你这样打岔下去,什么时候才讲得完?”

“讲不完就慢慢地讲,我可不能听漏一点。”

“姨丈快回来了。”

卢闰英看看铜漏,笑道:“还早;至少还有一个时辰,他既然要邀人回家吃晚饭,就不可能回来太早。”

李益也知道,姨丈必然是有要务处理,所以才会在人家里耽得很久,又怕冷落了自己,才吩咐留饭,而且邀人回来晚餐,那时所谈的必然是自己能参与的,因此也必须把一些属于他工作上的机密事务谈论完毕,不会回来太早。

不过李益有他自己的打算,对这个表妹,他是千万分的满意了,看来婚事也不会太多的碍难,只苦在自己能留在长安的时间不多,他要尽快地赶到郑州上任去。

一郡的主簿业务很重要,不容久悬,而自己是初放新职,更不能延误的。

在长安,只有三五天逗留,在这三五天中,他必须要把事情敲定,而敲定一件事,并不太容易,尤其是表妹现在的门第家世,再加上她本身的姿色才具,正是万家争取的对象。

李益更明白,除了表妹的一心痴恋外,他的条件不算太好,最多再加上姨母的一点私心,要敲定这头亲事,他必须得要多做一点。

当然,这要做得自然,他必须要细心安排一个情景,使卢闰英自己慢慢地投进来。

就像小时侯设阱捕雀,陷阱是固定的,雀鸟却是飞动的,以呆板的陷阱去捕捉飞雀,必须要费点心思安排,雀鸟很容易受惊,一个少女也是如此。

对雀鸟,是用食饵去诱惑它,因为他们饥饿。

对卢闰英,他必须用一些游词,因为她怀春。

但是不能太粗俗,因为她是一个闺阁千金,不是无知的乡姑村女,李益在动着心思:

“闰英!昨天我赶了几百里路,深夜才到长安,今天上午就来了,这一身酸疲可够累的,回头姨丈来了,我还得打点精神,你总得让我歇歇。”

卢闰英找了个凉枕,让他席地躺下道:“那这样靠靠吧,你既可以养息,也不妨碍说话。”

李益微微感到失望,他原是希望能到她榻上去的,不过李益是很有耐心的,他继续在故事中安排他的饵。

卢闰英为听得亲切,跪坐在他身边,而且还轻轻地为他按摩肩头,帮助他消乏。

那一张娇美的脸,那一副玲珑的身材,以及那一股动人的幽香;使李益怦然心动,于是他着重故事的渲染上,正好讲到他受命安排新戏,策划水仙之宴,挑选歌姬舞优,所以特别着重点染:“我为了要使这一次宴饮达到尽善尽美的境界,自然不能有一丝瑕疵,所以在选人时十分慎重,找了一间静室,叫她们一个个列队而进,在静室中除去衣衫……”

“她们肯脱吗?”

“有什么不肯的,我告诉过她们舞剧的情节,那是一项别开生面的尝试,而且这是一个展示她们胴体优点的大好良机,如果能邀得太子的青眼相加,日后就是无限的荣华,她们唯恐不中选,每个人不但在我面前脱掉了衣服,而且还有意地向我讨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