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第14/27页)
“我家在陇西,任所在洛东,长安恰好在中间,如果你不把手头的钱化掉一半,我刚好挪着先回家一趟;然后再去上任,也免得多一趟跋涉,现在我必须要先赴任所,主管如是精明一点,就知道我是有所求而去的,虽然这不会有多大影响,到底不太好!”
霍小玉低头道:“我知道,昨天我就跟浣纱说了,很多事我们女人是不该插手的,插进去反会误事,以这笔钱而言,根本是冤枉化的,采莲如果不多事,不会白贴一笔进去,我如果不给她也不会冤枉丢进去,当时我该劝她一下叫她别着急,等你回来再说,岂不是好了,连她也可省下一大笔钱!”
李益道:“正是这话,这番允明还不知道,否则他一定会埋怨死采莲了,我所要提出来,就是告诉你,以后千万别这么胡涂了。”
霍小玉笑道:“以后我绝不过问,这一次教训已经够了。既是如此,那就等你从姑臧回来再同行吧,你打算什么时候动身呢?”
李益想了想道:“部里另外还有文书布达该郡,我已经请郭威以军驿羽递的方式代吏部把文书送去,那会快得多,而且也等于是给本官打个招呼,驿马走得快,我的意思是明天就动身,等我到了郑州。文书已先到两三天了。”
“为什么要这么快?”
“我去那儿,稍事料理就正好回来,然后又要上陇西,再回头接你们赴任,两个月的时间已经很急促了。”
霍小玉一听他说的路程,心中很不安,还在大暑天里,如此匆匆赶路,来回跋涉数千里,的确是够苦的。
而且这一趟郑州与长安之间是多跑的,如果自己不把那笔钱用掉,李益就不必急着先去赴任了。
放任后,老家是一定要去的,李益有寡母在堂,无论如何也该归省一次,以李家的状况,当然也要拿一笔安家的钱回去。如果有个十万钱在手头,先给了家里,就省了这一趟奔波了。
因此霍小玉祗有以歉然的声音道:“十郎!我真抱歉!”
李益知道她要说什么,忙笑笑道:“没什么可抱歉,小玉,一切的因缘际会都是天定的,假如我不认识你,在长安待下去,还不定是怎么个状况呢,就因为你,我才多待了一年,而这一年中,不仅是我个人的变化,连朝廷时局,也有了很大的变化,这又岂是人力所能定的!”
这话倒是不错,如非结下了这门姻缘,李益在长安用途拮据,去年就要弄个差使先干上了。
那就不会有江南之行,不会认识黄衫客与贾仙儿,说不定朝政犹操诸鱼朝恩之手。
这一年之内的风云变化实在太大了。
这只是一次小别,但是李益却是上任赴新,少不得要打点一下,霍小玉撑着病体,跟纱两个人为他治理行装,好在是夏天,身上的衣服不必多带,不过李益的行囊里却塞了一些古玩珠玉,这是他们从王府别邸里搬过来的,原本也是属于霍小玉的东西。
李益打听清楚了,郑州刺史是个很会做官的人;政声也还不错,手头上很阔绰,那倒不是在任上捞的,因为他本身家道很殷实,一个活跃、善舞而又有钱的官,总是比较容易相处,而这种人能送他一些能装点身份的觐仪,则更将能取得好感。
主簿虽是辅理政务的幕僚长,任免也不是主管能决定的,但主管却有铨核之权,而且在公事上,也要双方合作,才能很愉快。
这是霍小玉仅有的一批东西,李益没开口,只把主管的情形说了一下,霍小玉已经明白,自动地为他塞进了行获。
跟的人自然只带了秋鸿去,留下了李升照顾她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