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是你的俘虏(第33/52页)
“真的?”格雷听得入迷,“可能他剧本里表达的那些愤世嫉俗就是因为这个。你不认为作家的性格会在作品里得到体现吗?”
“照我在剧本和小说里见过的角色来看,少校,我想如果那些全都是作家从自身挖掘出来的话,那这位作家也太堕落了吧?”
“可能吧,”格雷回答,想到他自己读到过的那些极端的故事人物,不免笑了,“不过,如果一位作家构造的这么多光怪陆离的人物全都源于生活,而非源于想象力的深度,那他得有多少形形色色的熟人啊!”
弗雷泽点点头,用亚麻餐巾扫去了腿上的碎屑。
“有人曾经跟我说过,不是阿鲁埃先生,而是他的一位同人——一位女性小说家——她说写小说就像一门吃人的艺术,你时不时从自己的友人与敌人身上取出一小部分混合在一起,加上想象力的调味料,让这一切煮出一锅美味的菜肴。”
听了这个描述,格雷哈哈大笑,招呼麦凯端走盘子,送上几瓶波特酒和雪利酒。
“这个说法真是太有意思了!说到吃人,你有没有机会阅读笛福先生的《鲁滨孙漂流记》?那是我从小就最喜爱的书。”
他们的对话继而转向冒险故事和激动人心的热带地域。当弗雷泽回到牢房时,夜已很深,格雷少校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夜晚,然而关于流浪汉的金子的来龙去脉,他却仍旧一无所知。
1755年4月2日
约翰·格雷打开了他母亲从伦敦寄来的一盒羽毛笔。天鹅的羽毛管比起普通鹅的大羽毛既细一点,又更坚硬一点。看见这些他淡淡地笑了,这是多么露骨地在提醒他所拖欠的书信。
不过,母亲还得再等到明天。他取出一把小小的刻着字母缩写的削笔刀,慢慢地把笔管削到他满意为止,一边就想写的内容打了腹稿。当他把羽毛笔浸入墨水,脑海中的文字已经清晰成形,他飞快地写了下来,几乎没有停顿。
1755年4月2日
致哈罗德,梅尔顿勋爵,马里伯爵。
我亲爱的哈尔,在此我向你告知一起发生在近日,并引起我注意的事件。此事最终也许会无疾而终,但如若其发展到一定的实质意义,恐将甚为重要。
之后他详细叙述了流浪者的出现,和他的各种胡言乱语,但当他写到弗雷泽的越狱和再次被逮捕时,他发觉自己放慢了速度。
以上事件的发生与弗雷泽从监狱消失之间时隔如此之短暂,令我坚定地相信流浪者所言必定包含某些实质。
然而,倘若如此,我却难以解释弗雷泽之后的所作所为。他重新被捕之事发生在越狱的三日之内,地点距离海岸线不出一英里。监狱以外的乡村是一片覆盖了阿兹缪尔村方圆许多里路的荒原,此人若遇可助其传递宝藏信息的同党,可能性微乎其微。搜查行动涵盖了村中所有的房舍,包括弗雷泽本人,结果未发现任何金条之迹象。此地非常偏远,我有理由认为其越狱之前未曾联络狱外之任何人等——至于之后直至今日,我亦可肯定其未有任何狱外联系,因其仍在严密监视之下。
格雷搁下笔,又一次看见海风吹拂下詹姆斯·弗雷泽的身影,如同红色的雄鹿一般,狂野不羁而又那么自如,自如得仿佛那片沼地就是他的家园。
他丝毫不怀疑弗雷泽可以轻易地躲过龙骑兵的搜查,如果他选择这样做的话。但是他没有。他有意让自己被再次抓获。为什么?格雷重新提起了笔,斟酌再三。
当然,也许是弗雷泽没能找到宝藏,也许这些宝藏根本不存在。我似乎有些倾向于这种想法,因为假使拥有了如此巨款,他难道不会立刻离开此地吗?他是个强壮的人,非常习惯于艰苦的生活,并且,我认定他完全有能力经陆路抵达海岸线之上的某处,继而取海路逃离。